武汉黑救护车致患者死亡 车主赔偿18万医院无责
武汉黑救护车致患者死亡案宣判:车主赔偿18万,医院无责任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武汉同济医院内曾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黑救护车转运患者致死事件。张华钢先生在该医院成功完成心脏手术后,却在一辆没有空调和护工的黑救护车上失去了生命。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去年10月,死者家属将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和黑救护车车主李晶告上法庭。最近,武汉市口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晶在本案中对患者张华钢进行转运的行为并非简单的承运行为,而是医疗行为的延伸。考虑到张华钢手术后的病情较重,法院认为被告李晶应对患者张华钢的死亡结果承担50%的责任,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张洵、李玉莲188103元。
尽管黑救护车当时停在同济医院内,但法院驳回了原告对同济医院的赔偿请求。法院认为,同济医院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注意义务,包括告知患者家属必须使用救护车进行转运,并推荐同济医院的救护车辆。同济医院在本案中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过错补充赔偿责任。
张华钢的儿子张洵对于法院的判决显得无奈。他认为自己和母亲在父亲的死亡上也有一定的过失,而对于同济医院内部黑救护车的存在,他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和质疑。心胸外科的护士对此做出了解释,表示那些名片有时是随手捡起来贴在里面,医院绝对不会与黑救护车有关联。
这起悲剧的发生令人痛心,而案件的审理过程也显得复杂而纠结。口区法院经庭庭长程庆元表示,此案件是首例涉及黑救护车的案件,调取了接近8份证据进行调查。法院只能根据黑救护车车主的行为和过错,判决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起案件也提醒人们,对于医疗服务的安全问题仍需高度关注,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在这次的采访中,面对镜头,死者家属和代理人坚定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和决心。他们表示,绝不会放弃任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这一声音,无疑传递出了强烈的正义感和坚韧不拔的信念。
家属们和代理人的情绪饱含沉痛与愤怒,他们的言辞之中,充满了对公正的追求和对权利的坚守。他们强调,死者虽然已经离世,但他们的权益并未因此而消失,反而更需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他们坚信,法律是公平的,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家属们表示,面对不幸的丧失亲人,他们心中充满了悲痛和无助。但他们不会沉溺于悲痛之中,而是会积极面对现实,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和死者的权益而战。代理人也表达了同样的信念和决心,他们将不遗余力地为家属争取应有的权益,让正义得到伸张。
此次采访中,家属和代理人的言辞犀利,态度坚决。他们的声音,如同一种力量,感染着每一个听到的人。他们表示,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和压力,都会坚持到底,不会退缩。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坚持,是为了更多的公正和公平,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不再受到类似的伤害。
这是一场关乎正义与公平的战斗,家属和代理人已经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他们相信,在法律的庇护下,他们一定能够取得最终的胜利。他们的决心和信念,无疑会激励更多的人站出来,为自己和家人的权益而战。
在此,我们向死者家属和代理人表示敬意,他们的勇气和决心值得我们学习和尊重。让我们共同期待,他们能够取得应有的胜利,为死者讨回公道,为社会正义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