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救车耽误致湖南一幼儿死亡 不交钱就不发车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一位母亲抱着病重的孩子,急匆匆地走进湘乡市的一家诊所。孩子的哭闹声充满了痛苦,母亲的心在颤抖。诊所的医生发现了情况的严重性,尽管天色已晚,他们还是决定热心地开车将母子二人送往湘乡市人民医院,没有收取任何车费。
到了市人民医院,晚上7点10分,经过检查后,医生告诉母亲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孩子的病情严重,需要立即转往省儿童医院。母亲急匆匆地跑到湘乡市人民医院的急救中心寻求帮助。值班人员的回应却是冷漠的:“不交钱不能发车。”孩子的母亲哀求道:“求你们看在一条小生命的份上,先送我孩子去长沙。”可回应仍然是冷酷无情:“不行,医院有规定。”孩子父亲的电话恳求也被拒之门外。无奈的母亲只好四处筹钱,而此时距离接到通知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一名热心人士伸出援手,凑足了800元车费。救护车到达省儿童医院时,已经太晚。那个年仅13个月大的孩子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死亡记录显示,孩子死于心力呼吸衰竭。这位母亲在悲伤中回忆道:“从晚上9点40分联系救护车到出发,竟拖了一个多小时。”当她站在湘乡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的墙壁前,看到上面的标语“时间就是生命”,心中的痛苦更加难以言表。面对公众的质疑,医院方面仍然坚持其规定,即使是危重病人也必须先交钱再发车。这让人不禁深思,面对生命垂危的孩子,我们的急救制度是否应该更加人性化、灵活变通?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我们应该尽力挽救每一个生命的机会。希望这个故事能够引起人们的关注,推动医疗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一位母亲谭女士痛苦地质问,为何医院在抢救生命时却以金钱为首要考量?难道一条鲜活的生命价值连800元都不及吗?这样的冷漠,还称得上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吗?
经过记者深入调查,我们发现湘乡市的多家医院存在超标收费的现象。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医院甚至要求患者先支付费用,救护车才会出发。根据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的规定,救护车的收费标准是明确的,然而湘乡市人民医院等却无视这些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从湘乡市人民医院到省儿童医院的距离大约是100-110公里,按照规定,救护车费用应在404元至440元之间,但这些医院却收取了800元或更高。
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除湘乡市人民医院外,湘乡市中医院、东山医院等多家医院在转送病人到长沙时,也存在同样的超标收费现象,且同样要求先交钱再发车。
面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迅速采取行动,对违规医院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取消了其2013年度绩效考核一类单位的评选资格。医院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湘乡市人民医院的副院长王钦表示,医院将优化服务流程,各科室将与120工作人员紧密合作,对病人病情作出及时、准确的评估,以确保每一个需要急救的病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经过协商,医院已向谭女士夫妇补偿了9800元。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反思。我们不能让金钱凌驾于生命之上,医院的首要职责是救死扶伤,而不是谋取暴利。希望这次事件能引发更多人对医疗体制的关注和思考,让我们共同为创造一个更公平、更合理的医疗环境而努力。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或您的家人遇到需要急救的情况,请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如果您发现任何医院存在违规收费或其他不当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让我们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的医疗环境。(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