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女大学生献血致残案公布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女大学生肖佳卉因献血后晕倒致残而起诉宁波市中心血站的案件。今日(6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据法院透露,根据目前双方提供的证据,无法确认肖佳卉致残的损害后果与血站的采血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血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基于对献血者的关爱,血站决定给予肖佳卉15万元的补偿。

肖佳卉一家认为,肖佳卉原本打算献血200ml,但在血站工作人员的劝说下献了300ml。他们认为工作人员在献血过程中对肖佳卉的体检不够细致,也未充分告知献血后的注意事项,导致肖佳卉后来晕倒致残。经鉴定,肖佳卉的伤残等级为八级,因此向血站索赔包括未来更换义眼的费用、残疾补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8万余元。

血站对此表示同情,但坚称在此案中并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血站工作人员在肖佳卉献血过程中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对她的健康进行了询问和检查,并已告知献血的相关注意事项。这些注意事项在血站的网站和献血车内外均有明确告知。肖佳卉在献血前一天因晚餐过于油腻而未成功献血,这也证明血站已经履行了常规的告知程序。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的血液量有明确规定,肖佳卉献300ml的血液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肖佳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签字确认负责,并承担一定的风险预估能力。法院对血站的体检工作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血站在体检方面已尽到了应有的责任。

结合肖佳卉第一次因晚餐油腻未能献血成功的陈述及献血登记表的记载,法院认为肖佳卉对献血前的注意事项已有一定的了解。虽然肖佳卉在献血后收到过血站交付的装有献血证、爱心联系卡及保险卡的塑料袋,但她未对其进行阅读和浏览,对此也有一定的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认定肖佳卉致残的损害后果与血站的采血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血站作为具有采血资质的合法机构,仍应对献血者容易忽视的事项进行排查和提醒,并设置更为有效的风险告知书、宣传手册等,以确保献血者的安全。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提醒广大献血者在献血前应充分了解相关知识,做好身体准备。血站在采集血液时也应更加细致周到,确保每一位献血者的健康与安全。针对肖佳卉因伤致残的悲痛情况,其精神上所承受的痛苦无法估量,尤其眼睛受伤这一事实,无疑给她的未来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肖佳卉为了治疗已经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代价,包括必要的交通费和医疗费用。在这样的情况下,血站表示愿意为肖佳卉提供适当的补偿,体现了人道主义的精神。

宁波市中心血站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从肖佳卉发生意外受伤以来,血站一直密切关注其情况。在得知此不幸事件后,血站立即向她表示慰问,并在就医、理赔等过程中给予了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血站在宁波市卫生局和市慈善总会的支持下,积极帮助肖家申请补助。肖佳卉的家人上诉至法庭前,曾向血站提出补偿要求,由于涉及的金额较大,处理起来十分谨慎。如今法院的判决为这一事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肖佳卉的遭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她的坚强和勇气鼓舞了许多人,让大家看到了在困境中依然能够挺立的力量。血站的积极态度和努力也为人们所称道,他们不仅及时提供帮助,还尽力争取各种资源以支持肖家的困境。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公平和正义,既保障了肖佳卉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我们期待社会能够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于伤者的关爱和支持,让每个人都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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