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5年县级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近日,甘肃省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改善医疗服务质量与减轻民众就医负担做出了重大改革。据甘肃省卫计委透露,甘肃省已经正式印发《甘肃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试行)》。这一政策标志着甘肃省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将在2015年全面推行改革,全面取消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加成,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一变革旨在打破药品价格虚高的现状,为民众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医疗服务。

对于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甘肃省建立了多渠道补偿机制。其中,财政将给予部分补偿。具体来说,从2015年起,省财政将按照当地常住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县级医院予以补助。若补助资金仍不足以弥补医院损失,不足部分将由县级财政承担。

此次改革还着重于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各地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方案,有针对性地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价格。值得一提的是,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将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广大民众。

这一改革的实施将为甘肃省的医疗卫生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不仅有助于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还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期待这一改革能为甘肃省乃至全国的医疗健康领域带来更多的积极变化,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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