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对盈利性诊所实行“红黑名单”公示制度
南宁市盈利性医疗诊所监管新动向:实行“红黑名单”公示制度
为了最大化利润,盈利性医疗诊所可能会存在潜在风险。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南宁市从今年起针对这些盈利性诊所实施了“红黑名单”公示制度。
自3月28日起,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活动。诊所的执业情况将被评分,表现优异者进入“红名单”,表现不佳者则被列入“黑名单”,并向公众公示。
在检查过程中,一些诊所的表现值得称赞。例如,嘉仁诊所和俊红联合诊所,在门上贴有医生、护士的照片以及执业证复印件,让患者一目了然。这些诊所的处方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理得当,诊疗范围明确。
一些诊所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在东八组的健民诊所,虽然张贴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但未设置公示栏,医生、护士情况不明。更甚者,一名护士在医生缺席的情况下给病人看病、开药,这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该诊所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药品管理混乱,存在过期药品。
针对这些问题,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诊所进行评分并公示,实行“红黑名单”制度以褒扬优秀、惩戒不良。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诊所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
“红名单”诊所将享受政策扶持和社会认可,而“黑名单”诊所则将面临处罚和监管加强。这一制度的实施,相信能使南宁市医疗环境更加安全、透明,让市民享有更好的医疗服务。
南宁市的这一举措是对盈利性医疗诊所的规范管理的积极,旨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希望通过这种制度化的方式,促使医疗诊所提高服务质量,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南宁市个体诊所的依法执业水平显著提升。众多诊所也在积极自我规范,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此背景下,南宁市卫生部门创新监管方式,推出“红黑名单”公示制度,旨在提高个体诊所等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管理积极性,让民众更加明确选择就医的方向。
作为医疗监督科科长的吕强告诉记者,“红黑名单”制度是一项动态管理项目。符合一定条件的诊所,如年度内未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未发生医疗事故、未被群众投诉等,将有机会跻身“红名单”。相反,那些在年度内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以上、被群众投诉并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诊所,将被列入“黑名单”。
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诊所,卫生行政部门会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为了确保公正透明,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媒体对外公布“红黑名单”诊所。原则上,“红名单”每年公布两次,而“黑名单”则一经确定即及时公布。
期限届满时,卫生监督部门将对列入名单的诊所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红名单”条件的诊所,将从“红名单”中除名;而对于已按要求整改并在公布周期内未再发生“黑名单”规定情形的诊所,卫生行政部门会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
这一“红黑名单”公示制度的实行,不仅能够促使诊所积极自我规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还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明确的就医指导。民众可以通过公示制度了解哪家诊所是值得信赖的,哪家诊所存在不良记录,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就医选择。
“红黑名单”公示制度的实行,是南宁市卫生部门为了保护民众生命健康而采取的重要举措。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为民众提供更加透明、安全的医疗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