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的诊断标准
孕期女性身体尤为脆弱,受到生理、心理及生活习惯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妊娠期急性脂肪肝这一独特疾病,在妊娠晚期更是致命且罕见。面对这一疾病,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了解其诊断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的诊断首要标准是急性重症病毒性肝炎肝衰竭的表现。这一症状与AFLP有着高度的相似性,应特别关注鉴别。在急性重症病毒性肝炎中,血清免疫学检查通常会呈现阳性反应,转氨酶的水平极度升高,往往超过1000U/L,同时尿液中的三胆成分也会呈现阳性。但血尿酸的升高并不明显,白细胞计数保持正常,肾功能异常则相对较晚出现。观察外周血,不会发现幼红细胞和彩色细胞。肝组织检查时,会发现肝细胞有广泛的大型坏死现象,以及肝小叶结构的损伤。
除此之外,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的诊断还包括另外两个标准:一是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表现,主要症状为瘙痒、转氨酶升高、黄疸以及胆汁酸升高,而AFLP则没有瘙痒症状,胆汁酸水平也不升高。在妊娠期胆汁淤积的组织变化中,主要是肝小叶中心毛细胆管中的胆汁淤积,胎盘组织也有胆汁沉积;而在AFLP中,肝细胞主要被脂肪滴浸润,胎盘则没有明显变化。
第三个标准是肝损伤和妊高征HELLP综合征的对比。AFLP的肾曲小管上皮细胞有游离脂肪酸沉积,导致肾曲小管重吸收障碍、水钠滞留、恶心呕吐等症状;而HELLP综合征则在妊娠高征中表现出相似的症状。两者在临床表现上有时十分相似,甚至可能同时存在,但在临床识别上存在一定困难。由于两者的产科治疗目标一致加强监测并尽快终止妊娠,因此临床识别并不是主要的矛盾点。
对于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的诊断标准,孕妇必须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保持良好的心情。一旦被诊断为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应立即积极接受治疗。只有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并及时终止妊娠,才能确保母婴安全。每一个细节都关乎生命的安危,让我们共同为母婴健康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