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须实名引质疑 专家建议紧急避孕药改为处

福州市厦门市等地实施紧急避孕药实名制引热议

近日,福州市、厦门市等地购买紧急避孕药实行实名制的消息迅速成为网络热点。此举源于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而采取的措施。该政策一经实施,便引发了众多网民的关注和热议。

许多网民对此表示担忧,他们认为此举不仅无法有效打击“两非”,还可能造成个人隐私泄露。一位署名为“网妖”的网民表示,实行避孕药实名制可能导致有些人因为担心隐私泄露而避免购买,结果可能导致意外怀孕并引发更大的问题。网民们还指出,对于一些追求事业的年轻夫妻或恋人来说,紧急避孕药是一种常见的避孕方法,对此进行限制并不合理。

与此不少网民对隐私泄露问题表达了强烈担忧。他们担心,自己的身份和私生活会被公开,从而给未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网民们指出,目前尚未有相关的个人隐私保护制度和措施来保障购买者的隐私权益。如果药店或不良商家泄露,将会对购药者的隐私和名誉造成严重伤害。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兴发表示,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福建省内因重男轻女现象导致的“两非”行为。他解释说,紧急避孕药品如果被用于终止妊娠,会对妇女健康造成影响。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防止紧急避孕药品被滥用。吴兴发还透露,虽然之前紧急避孕药是非处方药,但在执行过程中很难对所有购买者实行实名认证,这一政策主要是对大量购买的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对于网民的隐私担忧,药监部门负责人坦言无法完全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这主要依赖于药店的自律。这一政策的实施确实引发了对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的关注。在此背景下,一些专家建议将紧急避孕药重新定义为处方药,以减少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此举能否真正解决现存问题并保障公众权益,尚待进一步观察与。关于药店对于紧急避孕药物的管理,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仅要求购买此类药物的顾客在前台进行登记,并由收银台负责保管这些资料,以便在年终时进行归档。这样的流程主要是为了应对公安、卫生以及药监部门的检查。他们坦言,药店并没有条件和能力对这些个人信息资料进行加密保管。

关于米非司酮片作为紧急避孕药物的使用,福建药监部门提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5年将其中的10毫克单片包装转换为甲类非处方药。这意味着零售企业现在可以销售这种紧急避孕药物。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教授介绍,国际上不同国家对紧急避孕药的态度各异,但共同的要求是必须遵循医生或药剂师指导使用。在德国、韩国和日本,购买此药必须持有处方。日本更是直接禁止药店销售紧急避孕药。而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在2007年将紧急避孕药从处方药改为非处方药。在法国,虽然紧急避孕药属于非处方药,但其销售和使用都受到一系列严格的制度约束,包括在广告中宣传时需明确“药品的摆放和销售渠道”。

鉴于以上情况,有关专家建议我国将紧急避孕药重新归为处方药,并要求个人在购买时须出示医院提供的处方。这一举措既能有效防止紧急避孕药被滥用,又能降低个人信息外泄的风险。因为在一个信息高度透明的时代,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同样重要。这样的改革将更全面地保障公众的权益和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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