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城市空气质量去年仅3城达标 达标率仅4.1%
针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现状,我们正在进行一场全面而深入的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提升之战。在现有基础上,我们将完成87个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城市的388个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到了2014年,我们将发布161个城市的实时空气质量状况,让公众更直观地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环保部昨天发布的《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引起了广泛关注。据公报显示,去年按照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仅有海口、舟山、拉萨三个城市达到了空气质量标准,达标率仅为4.1%。去年的雾霾天数达到了自1961年以来的最高值,这让人们更加关注空气质量问题。
在空气质量方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同样令人担忧。执行新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中,仅有海口、舟山和拉萨三个城市达标。而在执行旧标准的256个城市中,达标率为69.5%。从区域来看,京津冀和珠三角区域的所有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标,长三角区域仅有舟山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京津冀地区,去年该地区的空气达标天数仅占4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高达16.2%,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其中,PM2.5为首要污染物最多,占总数的66.6%。
除了空气质量,水资源的状况同样令人担忧。《公报》显示,在地下水监测中,较差和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高达59.6%。而在重点水利工程中,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取水口陶岔断面为二类水质,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
对于公众来说,监督保障是改善环境的关键。《京华时报》曾报道的天津七里海湿地被破坏事件反映出公众在维权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这也提醒我们,在环境保护的道路上,我们还需要更多的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
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需要加强监测和预警,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同时也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和舆论监督来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如何捍卫环保记者的权益,保障那些因报道污染、行使公众监督职能的人们的权益,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面对这一问题,李干杰表达了深深的关切。他表示,环保工作并非一己之力可为,而是需要全民的参与和行动,每个人都应承担起责任。
新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正是基于这一理念而生,它强调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这部法律允许社会组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这一措施的推出,无疑为环保记者和其他环保人士提供了法律武器,让他们能够在捍卫环境权益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李干杰也坦诚地表示,虽然有了新的法律武器,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他强调,为了更有效地应对大气、土壤、水等污染问题,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更为严厉和具体的措施。
针对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我国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强监测能力,完成87个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城市的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从2014年开始,161个城市的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将公开发布,让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空气质量状况。
我国还将抓紧制定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备受瞩目的“水十条”。土壤污染同样不容忽视,因此将尽快制定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
这些举措充分展示了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决心和信心。李干杰表示,只有全民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而那些勇敢揭露污染、积极行使公众监督职能的记者和人们,他们的权益保障是这场环保战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期待在未来,随着法律的完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这些环保战士的权益将得到更加全面和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