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应该补偿多少(哺乳期能辞退女职工赔偿标准)
法定哺乳期多长时间可以辞退 单位给赔偿金就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你想多了
#职场升 值季#有人咨询说,自己还在哺乳期内,但单位想把自己辞退了,并说愿意依法支付赔偿金,自己觉得这份工作福利待遇都很不错,不愿意,该怎么办。
我的之一个念头就是谁说给赔偿金就能违法辞退员工了?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要承担的责任之一是支付赔偿金,但不代表着,单位愿意支付赔偿金就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逻辑推导是不成立的。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该规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员工可以选择接受被辞退的后果,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也可以选择不接受被辞退的后果,而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所以,如果哺乳期女职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比较长(加上还在哺乳期,即便合同期满也要顺延至哺乳期满),完全可以仲裁主张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恢复履行期间的工资损失。
,如果合同剩余期限不多了或者合同期满了,哺乳期也快结束了,单位要是铁了心的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哺乳期女职工要想通过仲裁主张继续履行,这一招就行不通了。
因为上述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之一就是”仲裁或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满“。
,属于“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实务中还有很多,比如
(1)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劳动者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
(3)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到期终止,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
(4)劳动者的原工作岗位对用人单位开展正常业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如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且劳动者的原工作岗位已被取消或者被他人替代,双方不能就新工作岗位达成一致意见的;
(5)劳动者已入职新用人单位的;
(6)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复工通知,要求劳动者继续工作,但劳动者明确表示拒绝的,或者劳动者虽未明确表示拒绝,但在接到通知后未按要求到单位复工,可视为劳动者拒绝继续工作;
(7)其他明显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
劳动者的原工作岗位具有可替代性,且已被用人单位取消或者被他人替代,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抗辩劳动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具体可以查询所在地省高院或当地中级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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