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受审

生活常识 2025-04-22 22:02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标题:重磅!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受贿及违法放贷案一审宣判

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的重大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以下是本次审判的详细内容:

一、案件背景回顾

刘连舸,这位曾在金融界叱诧风云的人物,自2010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银行担任的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为他人谋取贷款融资、项目合作及人事安排等利益。他的涉案时间长达数年,涉及金额更是令人震惊。

二、罪行明确

刘连舸的主要罪行有两项:

1. 受贿罪: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高达1.21亿余元。这一数额不仅巨大,更是对法律和社会公正的极度亵渎。

2.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刘连舸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贷款条件,仍然推动发放贷款高达33.2亿余元,造成了国家经济损失本金损失达1.907亿余元。这一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公正性。

三、判决结果揭晓

经过严格的审理和慎重的考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连舸作出了以下判决:

1. 刑罚:对于刘连舸的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综合考虑其所有罪行,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赃款处理:所有受贿所得财物及产生的利息都将被追缴并上缴国库,以弥补国家的经济损失。

四、犯罪情节的严重性与从轻处罚情节

刘连舸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涉及职务提拔、调整等权钱交易,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并且其违法放贷行为造成了国家重大经济损失。但考虑到刘连舸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并有认罪悔罪的表现,且积极退赃,涉案赃款大部分已追缴,法院在判决时也酌情考虑了他的从轻处罚情节。

五、审判依据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刘连舸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再次彰显了我国法律的公正与严肃,对于金融领域的腐败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作用。

Copyright@2015-2025 www.xinxueguanw.cn 心血管健康网版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