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院伪造患者签名将输卵管切除
微微健康网报道,南京一所医院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伪造患者签名擅自进行手术,导致患者失去生育二胎的机会。患者胡蓉蓉因宫外孕接受手术,却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切除了输卵管,愤怒之下将医院告上法庭,最终获得赔偿8万余元。
胡蓉蓉在2010年8月发现自己身体异常,经过医院检查,疑似宫外孕,随时可能大出血。医生紧急建议她住院进行剖腹探查手术。在手术前,胡蓉蓉与医院达成了妇科手术协议书和医患沟通备忘录。在手术中,医生发现胡蓉蓉的右侧输卵管增粗,伞端有血块堵塞,左侧卵巢增大,于是擅自切除了她的右侧输卵管及左侧附件。术后,因伤口开裂,医生进行了二次缝合。
胡蓉蓉及其家人直到这时才得知输卵管被切除的事实,对此深感愤怒。他们认为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手术失误,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胡蓉蓉表示,她原本希望生育二胎,但现在却无法实现这个愿望。于是,她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精神伤害抚慰金等费用。
医院的答辩称,切除器官是因为病变需要,且整个手术过程符合医疗规范。他们声称在术前、术中、术后都与胡蓉蓉及其家属进行了沟通,并提交了相关病案资料和沟通备忘录作为证据。其中的一份证据医患沟通备忘录上的签名引发了争议。胡蓉蓉表示签名是医院伪造的,而医院则坚称签名是真实的。
经过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确认备忘录上的签名并非胡蓉蓉所写,是医院伪造的。对此,医院表示不认可鉴定结果,但并未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医院赔偿胡蓉蓉各项损失8万余元。
胡蓉蓉的代理律师认为,医院违反了正常的诊疗规范,没有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就进行手术,并且在明知违反知情同意权的情况下伪造患者签名。医院应该为他们的过失负责,赔偿胡蓉蓉所遭受的损失。
对于这一事件,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患者在接受手术时,应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医院应该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尊重患者的权利,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如果医院存在违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患者的损失进行赔偿。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医院在对胡蓉蓉进行手术时,发现了需要进行器官切除的病情,医院未能对胡蓉蓉及其家属履行应有的告知义务。这一疏忽不仅剥夺了胡蓉蓉对治疗选择的主导权,同时也侵犯了她的身体完整权。这样的疏忽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导致胡蓉蓉遭受了七级残疾的损害。更令人震惊的是,医院在手术后的沟通备忘录上伪造了患者的签名,这种行为显然违背了医疗行业的道德和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医院必须为胡蓉蓉所遭受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关于胡蓉蓉所提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问题,法院经过综合考虑并结合胡蓉蓉的伤情及手术类型,认为她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并未达到显著的程度。对于胡蓉蓉的这一要求,法院并未予以支持。对于胡蓉蓉所主张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医疗费等赔偿项目,经过详细的计算与审议,法院最终裁定医院应赔偿胡蓉蓉总计84752元。
此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同时也提醒所有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行业的规范与道德标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于胡蓉蓉来说,虽然经历了巨大的身心痛苦,但法律的公正判决为她带来了一定的慰藉。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案例,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医疗和患者权益的关注,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