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借款一年滚到600万 套路贷又是个什
关注“套路贷”:受害者的遭遇与法律剖析
近日,一起因“套路贷”引发的借款滚成巨债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一名上海男子因三万借款最终滚成六百万债务,背后的故事令人震惊。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并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剖析。
“套路贷”,一种新型犯罪方式,正在悄然蔓延。不法分子以贷款的名义设下陷阱,利用各种手段让受害者陷入债务的泥潭。在这起事件中,受害者王某原本是一个生活富足的上海人,却因陷入“套路贷”而倾家荡产。
事情始于三年前,王某因资金周转需求借款三万元。在“套路贷”公司的各种手段下,王某的债务不断升级。当债务达到惊人的六百多万元时,“套路贷”公司露出了狰狞的面目,通过各种手段威胁和恐吓王某。王某在压力下不得不妥协,最终导致了房产的过户和抵押,制造了一起“假父母、假老婆、假公证”的“三假”房产过户案。
律师指出,这起房产过户行为缺乏合法有效的事实依据,依法应予撤销,恢复原状。评价行政行为的效力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案被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并非基于原告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其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
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其在办理房产过户行为时,所依据的公证书已经被查明不具有合法性,且已经被原作出机关撤销。被告并未提供其他合法证据来证明原告对产权变更具有真实意思的授权。
这起事件不仅揭示了“套路贷”的残酷现实,也引发了人们对法律保护的深思。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应该加强对这类事件的关注,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遏制“套路贷”这一新型犯罪方式的蔓延。
“套路贷”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在加强法律监管的我们也要提高公众的警惕性,避免更多人陷入这一陷阱。希望这起事件能引起广泛关注,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能要求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具体来说,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时,人民法院有权判决撤销。也有一些行政行为虽然存在程序上的轻微违法,但并不会对公民权利产生实际影响,此时法院可能会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在本案中,被告进行的产权变更登记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的问题。依法应当撤销该行政行为,恢复原告原有的产权。值得注意的是,撤销该行政行为不会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如果不撤销,将会对原告的权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了所诉的行政行为,将原告的产权恢复到了原告名下。
上海市某法院在审查此案时,认同了律师的观点,认为某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并不符合客观事实,也并非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该房产过户登记的发证行政行为没有合法的依据,应当予以纠正。目前,该案的房地产权证已被法院判决撤销,但此案仍在上诉期内,所以最终的结果还未确定。
在此,律师特别提醒公众,特别是在急需资金的情况下,要警惕“套路贷”这种披着金融工具外衣的骗局。消费者应该理性消费,选择到正规机构借款。在借款前,应该上网查询相关公司的资料,了解其是否正规。在签订合要警惕各种霸王条款,如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避免因为一时疏忽,让借款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我们不仅要了解法律的规定,还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掉入类似的陷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享受金融工具带来的便利的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