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病保险有望两年后覆盖全民
大病保险:城乡健康的守护者
大病保险,如一道坚实的屏障,守护着每一个城乡居民的健康。自2012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大病保险制度,以应对城乡居民可能面临的高额医疗费用风险。这项政策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确保绝大部分人不会因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如今,各地市纷纷推出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预示着全民基本覆盖的愿景正逐步变为现实。吉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已正式拉开报销序幕,江苏、安徽等地也紧随其后。据统计,超过23个省份已实施大病保险制度,青海、山东等省份已实现全省运行,受益人数超过9万人次。
那么,大病患者的负担是否真正减轻了呢?答案是肯定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且费用越高报得越多,这一政策有效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使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各地的实施方案虽有差异,但总体目标是一致的:降低患者的实际负担。
世界银行高级卫生经济专家张硕表示,疾病造成的灾难性支出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应由社会保险来承担。大病保险的建立,正是对这一理念的践行。对于参保人而言,最为关心的是自身权益如何保障。各地在公开招标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时,明确要求控制盈利率在筹资总额的3%至5%之间,确保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
商业保险公司如何更好地服务大众,提高理赔效率,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投保容易理赔难是公众对商业保险的普遍担忧。保险公司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简化理赔流程,让参保人在遭遇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帮助。
大病保险制度是我国为城乡居民提供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保险公司的努力,大病患者将越来越感受到政策的温暖。我们期待两年后的全民覆盖,期待大病保险为更多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关于保险公司是否能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行业内的专家给出了他们的观点。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目前国内保险市场虽有所发展,但实力强、管理到位的大型保险公司仍属稀缺。对于那些计划涉足大病保险领域的公司,监管部门必须设定较高的资质和准入门槛,以防止恶性竞争。基金的补充机制也需要明确,以确保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避免中途退出给参保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社会保障专家唐钧则强调,除了严格的监管和标准,报销的便捷性对大病患者至关重要。我们应该通过监管和合同约定来实现这一目标。为避免单一公司形成垄断,市场机制应当被引入,让患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今年三月,中国发布了一系列专项监管办法,对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资质、门槛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保险公司必须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五年以上;除了专业的健康险公司,险企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三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这些办法还对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专项管理、精算技术、服务网络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对可能出现的退出情形进行了清晰的阐述。四月份,公布了首批34家具有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名单。
可以说,监管部门正在致力于构建一个公平、透明、规范的保险市场,旨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权益。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期待看到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险体系,为参保人提供更为全面和优质的保障。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需要共同努力,以确保每一个参保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