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保健品命名禁用“秘制”“特效”

生活常识 2025-04-04 23:59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项重要消息。为了确保保健食品命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局已经修订并印发了全新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同时制定了与之相辅相成的《保健食品命名指南》。

这两份文件可谓是保健食品市场的“命名规则手册”,其中详细列出了在保健食品命名过程中应避免使用的词汇或表达(如图示)。这一举措旨在为保健食品市场设立一个清晰、明确的命名标准,避免市场上出现混淆消费者、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在命名规定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了严格的规范要求。保健食品的通用名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除非其配方为单一原料并以该原料名称命名。任何与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音、形相似的名称都将被禁止,以确保消费者不会因名称的相似性而产生误解。

规定还明确指出,保健食品的命名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确保不会因为特定人群的标签而产生不必要的群体划分。若以产品所用原料命名,必须采用规范的原料名称,不得仅根据配方中的部分原料进行命名或随意简写。对于营养素补充剂类产品,应以维生素或矿物质来命名。只有当配方包含三种以上的维生素或三种以上的矿物质时,才能被命名为“多种维生素”或“多种矿物质”,不得选择部分维生素或矿物质进行命名。

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无疑将为保健食品市场带来更加规范、科学的命名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清晰、准确的产品信息,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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