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医生病历“草书”要看运气看懂

近日,市民唐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佛山市中医院皮肤科就诊时遇到了病历书写过于简单的问题。唐先生表示,他第一次就诊时病历上还有一些字迹,但第二次就诊时,病历上的字已经让他完全看不懂了。而且,他注意到两次就诊的药品名称都没有在病历上注明,这使他对自己的用药安全产生了疑虑。

唐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记者随机调查了多家医院,发现纸质病历的书写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字迹潦草到让人无法辨认。在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南海区第一人民医院和同济医院等,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患者或家属,其中只有3人表示病历书写清晰可辨。

对于这一问题,佛山市中医院相关人员表示歉意,并解释了医院目前正同时使用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去年9月开始上线,目前有些科室还在磨合阶段。虽然医院有自助打印机可以为病人打印电子病历,但因为条件有限,未能为每个科室配备。为了帮助病人了解医疗过程,医院正在着手改善,计划年底推出“门诊指引清单”。

市卫生局医政科刘汉平科长对此表示关注。他认为,病历书写不规范不仅给患者带来不便,还可能增加医患纠纷的几率。目前佛山市正在使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也就是电子病历,以减少办公无纸化。纸质病历在佛山地区仍然发挥着作用,全市每年都有一批医院加入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在未加入信息系统的医院,市卫生局建议在大科室配置自动打印机,以解决患者知情权问题。

从法律角度看,患者到医院就诊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患者向医院支付费用后,就是购买医生的服务。病历不清可能侵犯患者的知情权。在此情况下,如果因病历不清导致患者用药出现问题,患者完全有权利维权。

对于医生来说,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的一部分,不仅关乎患者的知情权,也是医生责任和义务的体现。医生应该认真书写病历,确保病历内容的准确和清晰。医生也应该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及时与患者沟通,告知治疗进展和用药情况。

纸质病历的书写质量关乎患者的知情权和医疗安全。医院和医生应该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加强病历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患者也有权要求医院提供清晰可辨的病历,维护自己的权益。范才云律师,广东通利达律师事务所的杰出代表,就医生书写病历的问题发表了专业观点。他强调,医生书写病历并不仅仅是履行一种义务,更是对病患权益的尊重和保护。病历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患者。

范律师进一步阐述了医生书写病历不清对患者的影响。他提到,这不仅是对患者知情权的不尊重,更妨碍了患者全面认识自身的病情。当患者因病历不清而无法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状况时,他们将难以做出明智的医疗决策。病历中会详细记录处方的药品信息,如果病历书写不清,就会剥夺患者选择不同种类、不同价格药品的权利,这无疑是对患者权益的进一步侵犯。

关于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的关系,范律师引用了卫生部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他明确指出,虽然医疗机构为方便内部操作可能会使用电子处方,但对患者而言,纸质病历仍是必要的。规定中要求,医师不论是通过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书写处方,最终都需要提供一份经过签名的纸质处方。这是为了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范律师进一步解释说,电子处方只是医疗机构内部工作流程的一部分,而纸质病历的开具和使用仍然是非常重要的。医师在纸质病历上的签名,是对病历内容无误的保证,也是对患者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尽管现代科技带来了电子病历的便利,但纸质病历的地位和作用仍然不可替代。

范才云律师强调了医生书写病历的重要性,并指出病历书写不清会对患者的权益造成侵害。他提倡医生应清晰、准确地书写病历,尊重和保护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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