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女孩案件经过

一、案件背景与惊悚瞬间

时间回溯到2018年10月4日中午,在广西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一个年仅10岁的女童杨晓燕(化名)在卖完百香果回家的路上遭遇不幸。遭遇同村的男子杨光毅的拦截,地点位于家附近的竹林和小路旁,随后被带至偏僻的瘦沙岭山顶。据闻,杨光毅掐晕了无辜的杨晓燕,装进蛇皮袋带到山顶,意图残忍侵害。苏醒后的杨晓燕试图逃脱,却遭到更加凶残的对待:杨光毅再次掐住她的颈部,甚至用折叠刀刺伤了她的双眼和喉咙。他还抢走了杨晓燕卖百香果所得的仅32元。为了掩盖罪行,杨光毅将杨晓燕装入蛇皮袋后滚下山坡,浸泡在水坑中,最后将她的遗体抛弃在山坡草丛。

二、恶魔的背景与犯罪前兆

杨光毅这个恶魔般的存在,自幼性格孤僻,有着令人发指的前科。年仅15岁起,他便开始盗窃女性内衣,骚扰同村多名女性。在案发前,他多次在同一地点对女童实施搂抱、尾随等行为。有村民反映,案发前几日,他甚至试图掳走一名8岁女童,幸运的是被村民及时制止。

三、曲折的司法审判过程

杨光毅的罪行被揭露后,法律程序也随之启动。首先是一审判决(2019年7月),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他的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责令退赔32元。在二审中(2020年3月),广西高院却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为死缓并限制减刑,理由是他有自首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这一判决引起了公众的强烈质疑。但最高人民法院介入后,调卷审查并指令广西高院再审。最终,在2020年12月28日,广西高院撤销了二审判决,改判死刑。2021年2月2日,杨光毅被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四、案件影响与社会深思

这起案件不仅仅是一起单纯的犯罪案件,它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反思。司法争议中的焦点是自首情节是否足以减轻刑罚。再审法院认为,杨光毅的犯罪手段极端恶劣,社会危害极大,自首不足以抵消其罪行。案件也暴露了农村儿童安全保护的漏洞,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尤其是杨晓燕的家庭情况更是令人心酸:她的父亲早年因救人溺水身亡,母亲陈礼言独自抚养五个孩子,案发后家庭陷入困境。

案件时间线:

1. 2018年10月4日 杨晓燕遇害并被抛尸山中。

2. 2018年10月6日 遗体被发现后杨光毅自首。

3. 2019年7月12日 一审判决死刑。

4. 2020年3月25日 二审改判死缓。

5. 2020年12月28日 再审改判死刑。

6. 2021年2月2日 杨光毅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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