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本报北京报道(记者孙秀艳)为了进一步优化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国家医保局于2月15日发布了新的通知,旨在将定点零售药店更好地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这一通知的发布,无疑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一步。通知指出,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在就医购药过程中的便利性和可及性,同时也是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

通知中特别强调,各级医保部门应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此,省级医保部门需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公开办理流程。统筹地区医保部门也要对申请条件进行优化,完善服务流程,确保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通知还明确了要完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这包括明确门诊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完善门诊统筹的总额预算管理,以及加强门诊统筹医保服务协议的管理等。为确保公平合理,通知还强调了要做好门诊统筹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为了让这项政策更好地落地实施,通知还明确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包括加强药品价格的协同、加强处方流转的管理、以及加强基金监管等。这些措施都将有助于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也将提升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这一改革的推进,不仅展现了国家医保局对职工医疗保障的深入关注,也预示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我们期待着这一改革能为广大参保人员带来更多的便利和福利。

《》(2023年02月17日 07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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