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对于病因及原发病的治疗,是DIC治疗的基础。积极控制感染、清除死胎、胎盘等子宫内容物以及进行抗肿瘤治疗等措施,是治疗DIC失败的主要原因。在治疗过程中,必须重视这些基本治疗方法的实施。

为了支持DIC治疗,我们应该尽可能纠正患者的缺氧、血容量不足、低血压、休克等情况。这些情况都会影响治疗效果,因此需要及时处理,以提高疗效。

对于肝素的使用,目前在DIC治疗中的看法尚未统一。如果病因能够迅速去除,不一定需要使用肝素,或者可以选择性使用。对于DIC疑似病例或仅有阳性检测的情况,我们需要严格掌握肝素的使用指征。对于确认有栓塞症状的病例,应尽早使用肝素,以防止病情加重。肝素治疗一般使用中等量,每4至6小时静脉注射50mg;也可以每小时静脉滴注10mg,24小时剂量约为200至300mg。刚开始治疗时,需要特别注意肝素的用量,不宜过大。需要监测凝血时间,将其控制在20至30分钟,APTT保持在正常值的1至2倍之间。

除了肝素,常用的抗血小板药物如潘生丁和阿司匹林也是DIC治疗中的重要药物。潘生丁每天剂量为至800mg,分三次口服,或者每4至6小时重复一次葡萄糖液静脉滴注。阿司匹林每天使用1.2至1.5g,分三次口服或两次合用。低分子右旋糖酐可以降低血粘度,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与潘生丁合用。

当继发性纤溶为主要出血因素时,我们可以使用抗纤溶药物。常用药物包括6-氨基酸、羧基苯酸、止血环酸或肽酶等。在改善后需要减少这些药物的使用。

如果凝血因子过低,我们可以选择输血、血浆或纤维蛋白原制剂来补充。每克血浓度可增加25至50mg%,提高止血作用。如果血小板减少,可以输送浓缩血小板。

有些人会在静脉滴注肝素时同时使用ATⅣ浓缩剂。通过静脉滴注ATⅣ,可以提高疗效。每天使用1500u(相当于血浆1500ml含量)的剂量可以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这样的综合治疗可以有效地控制DIC的病情发展,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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