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学转学后是指标生吗(济南高中转学政策最新规定)
济南孩子上学需要父母落户吗 济南各区转学政策|家长必看
最近很多家长朋友私信心血管健康网小编关于孩子转学的流程、政策
在此心血管健康网小编集中整理出来,希望能对有需要的家长有所帮助!
济南各区转学政策
历下区
(2021)
历下区中小学转学的政策、申请时间、网上申请方式等具体信息,将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通过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lixia.gov.cn/jyj/)和“历下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专栏”对外发布。
(一)申请对象因学生户口迁移、家庭搬迁,其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随军、退役安置、人才引进等原因,确需转学就读历下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可提交申请。
(二)申请时间每年的7月下旬-8月上旬。
(三)申请方式及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历下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服务平台》提交信息。
流程网上申请(填报信息)→平台核验信息→系统拟录取→拟接收学校核验转学信息→教体局复验信息→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完成
2.书面申请特殊情况的家长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历下区教体局接待大厅受理。
流程家长提交申请→区教体局受理→区教体局反馈受理结果→完成
(四)安排原则
1.学区内房产、户籍和实际居住三者相一致的学生(以下简称“三一致学生”)在学区内服务学校空余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学区内解决。若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量的,则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至周边学校。
2.仅具有历下区户籍的学生和随迁子女家庭在历下区购买住宅的学生由区教体局在招生压力不紧张的学校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
3.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省市相关有待政策落实。
(五)需要提供的材料
请参照《历下区中小学招生指南》中有关中小学招生入学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材料。
(六)其它说明
1.转学的具体规定和转学结果视当年历下区各学校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而定。转学结果将于新学期开学前一周 通知家长。
2.“弹性学区”的设定只用于当年新生入学,不适于转学。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是其对口小学的学区范围。
3.学生申请转学成功后电子档案的调档由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操作完成,家长只需到原学校提取学生纸质档案转交至转入学校管理即可。
4.近年来,由于历下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部分片区学校生源压力巨大,已超出学校承载能力。您想通过购房、落户实现转学到心仪的学校前,请多方咨询、理性分析、谨慎选择。
槐荫区
(2021)
所需材料
1.本区户籍子女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或者相关缴费单据);
2.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或者相关缴费单据)、居住证、务工证明(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 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办理流程
学校现场初审确认申请资料——复审资料——上报——区教体局审批——由录取学校 通知—— 9月中上旬完成学籍异动
递交材料地点
1.到房产所在学区内学校或就近学校进行登记并对材料进行初步审验;
2.符合转学条件申请到新建学校就读的,可在现就读学校登记并递交材料,如果是外地外区申请转入新建学校的,由槐荫区大金小学代为登记并初审材料(槐荫区齐州路南首)。
说明
1.现场初审确认时间定于7月12日至7月30日进行,请家长填写《槐荫区转学申请表》(附件),携带相关转学材料进行登记。具体时间学校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
2.新建学校无对应年级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周边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由于学位有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法转入的请继续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历城区
(2020)
转学条件
一是学区范围内具有相应的历城区户籍、监护人房产且长期实际居住。二是所转学校班级有空余学位(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人。
天桥区
(2020)
一、转学的相关规定
1.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一是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二是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三是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四是小学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五是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手续(按省定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2.随迁子女申请转学,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且赋分达到当年小学随迁子女新生录取线者,准予办理转学;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办理转学审批。
二、所需材料
按照“市民子女”、“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材料进行准备。(具体请参照《天桥区中小学入学、转学事项须知》)
三、办理流程
1.家长提交转学申请现场登记
2.区教体局审核
3.转学结果 通知
现场登记地点
天桥区体育馆(堤口路14号)和天桥区瑞景中学(蓝翔中路2号)。
现场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定于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
市中区
(2021)
一、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转学学生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正常学籍或持有港澳台、其他国家出具的现就读证明,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2.申请转学的学生应以家庭为单位在市中区长期居住。
3.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市中区的,可依据居住情况按类进行登记;户籍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以外的,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登记
(1)持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2)在市中区合法务工并由市中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连续一年以上,或在市中区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连续一年以上。(3)在市中区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
说明“连续一年以上”是指截至新学期开学之日前,连续满一年及以上。
三、申请转学所需准备的材料
1.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市中区的
实住房屋证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如户口簿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请转学学生的家庭关系,还需准备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等辅证材料。
2.申请转学学生户籍在济南市市内五区以外的
(1)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① 户口簿;② 监护人双方(父母)身份证;③ 监护人双方(父母)由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居住证。
(2)监护人双方(父母)在济从业证明
① 务工人员需提供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合法务工合同及济南市社保、医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② 经商人员需提供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经营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及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或免税)凭证;③ 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3)居住证明
① 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② 租赁居住的家庭提供租赁合同。
(4)其他材料
① 如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② 如监护人为单身,需提供相关证明。说明监护人双方(父母)提供的截至新学期开学之日前6年之内的材料均可进行登记并作为赋分依据。上传相关材料时,请参照“济南市市中区义务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中的《济南市市中区入学转学登记信息与上传材料对照表》,清晰完整地拍摄所需信息。
3.如现就读学校在港澳台地区或其他国家,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就读年级证明;如监护人为调防或 人员等,需提供相关手续。
四、转学申请信息的受理与审核
1.学生为市中区户籍的,如满足房产、户籍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在此长期居住的,由所填报的房产位置所属学区学校进行受理、初审,教体局进行复核;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租住、借住的,由教体局进行受理、审核。
2.学生为济南市市内五区以外户籍的,由所填报距离居住位置较近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登记点进行受理、初审,教体局进行复核。
3.下述情况的转学申请信息不予受理
(1)不具备必须转学原因或转学理由不正当的。
(2)仅在市中区空挂户籍,但不在本区实际居住的。
(3)户籍在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还未迁至市中区的。
(4)非市中区户籍,且已在市中区就读的。
(5)申请转学时填报信息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转学接收原则和顺序
1.学生为市中区户籍的,如满足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在此长期居住的,由房产位置所归属学区学校优先接收,如该学校相应年级学位已近饱和,不再接收转学学生,应依据周边学校对应年级学位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房产户籍地址不一致、租住、借住的,应依据实际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
2.学生为济南市市内五区以外户籍的,应依据提供的父母在市中区的居住证、从业证明和住房证明等材料,以及全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协调转入生源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学位已近饱和、班数已超设学规模的学校,以及入住率未满的新建小区配建学校不接收非市中区户籍学生转学。
3.全区应优先接收市中区户籍学生转入,如相应年级学位有限,应依据市中区户籍、房产的情况,按空余学位数顺次接收。
4.学校应优先接收本校学区范围内房产、户籍地址一致且以家庭为单位在此长期居住的学生转入,如相应年级学位有限,应依据落户时间由长到短,按空余学位数顺次接收。
高新区
(2021)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完全所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该房产并已实际居住、学区内学校相应年级有空余学位,以上条件具备且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办理转学。
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
“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
流程
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长清区(2021)
在学区内有房产(实际居住)且有户口的居民的直系子女(仅限父母房产);配建小学有对应年级的不落户;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安置。
以上就是
2021济南各区的转学政策
如果家长朋友们还有疑问
可以私聊心血管健康网小编
竭尽全力为您解答济南教育相关问题
济南高中转学政策最新规定 外地转学济南初中入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