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之纵横赵姬(好书连载|《大秦帝国》|45众说纷纭的赵姬

生活常识 2023-05-15 15:36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嫪毐之物 好书连载|《大秦帝国》|45众说纷纭的赵姬妊娠之谜

萧然

一场从司马迁延续至今的争论

人类曾经在自己的一个发展阶段上,把同类中一部分称作奴隶的人当作了商品,拥有者可以自由买卖他们。尽管奴隶制度早已灭亡,人类永远不会忘记自己躯体上曾经有过这一耻辱的印记。

新兴的地主占有制在战胜古老的奴隶主占有制过程中,渐次兴盛起来的商品经济立下了不容忽视的功劳,这是它对人类历史发展作出的最初贡献。

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在有些地方或有些时候,就会分泌出一种显影液来,人类躯体上那个老旧的耻辱印记多少作过一点变化或隐或现地再度显示出来。

春秋战国正是商品经济已发展到了这个程度的时代。

在当时诸侯国国都等著名大城市,大体都是“南朝后市”的格局,即南区为政治中心,北区则为商业中心。在酒楼茶肆林立、四方商贾云集的商业区里,自然少不了鼓瑟击筑、斗鸡走狗等等娱乐活动,也少不了一种半商品化的女性,那便是商女。

商女的命运,只要看一看加在她们头上的“商”这个修饰词,便不难品味出其中辛酸来。

这类商女,在邯郸该是特别多的。邯郸自周安王十六年(公元前386年)赵敬侯建为赵国国都后,很快就成为中原地区著名的繁华城市。有个大家熟知的《邯郸学步》的故事说明,邯郸人的生活方式以至衣著打扮,在当时一定是很新潮的,以至连他们走路的样子也成了列国少年追慕的时尚。《汉书·地理志》说到邯郸之地民风时,有这样一段记载“故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起则椎剽掘冢,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女子弹弦跕躧(diē xǐ 脚穿无跟之履小步走),游媚富贵,遍诸侯之后宫。”

当吕不韦回到自己下榻的公馆时,盛装迎候在门口的便是这样一个“游媚富贵”的商女。

这个卑贱的女人,此刻怎么也不会想到,若干年后她将对秦国历史施加那样大的影响。因为卑贱,甚至连像样的姓名也没有留下一个,史书都称她为“赵姬”,那不过是说生于赵国的一个女子而已,算不得正式姓名。

不过说这个女人卑贱,是就当时她所处的社会地位说的。在女人世界里,她却分明是一个佼佼者,拥有别的女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一切。特别在她自己心目中,很可能认为自己始终是一个强者,无论沦落陋巷被人贱视的时候,还是入主后宫被人敬慕的时候。她与男人不同自不必说,与别的女人也不同她始终坚持以一个女性的限光看待这个世界,并尽力追求女性最需要的一切。

吕不韦回到邯郸后,异人不再是过去的异人。他有资财,有理想,自然也不再无所事事。他忙得很了,除了广交宾客,还得去学习和熟悉做一个国君应该具备的知识、权谋以及礼仪等等。

吕不韦也不再是原先单是经商的吕不韦了。他现在已经是未来太子的太傅,未来国王的丞相。他所研读、思考的范围自然比过去广泛得多。,他还得身带巨金,到赵国朝堂上下去游说、斡旋,为异人的回国创造条件。

与此,原先的“空质子”异人也陡然升值。先是邯郸上层,接着是贵族子弟以至国民,人们都知道这个曾经是“空质子”的异人,很快将被立为秦国太子的嫡嗣。这种身份的改变既使他受到了人们的尊敬和重视,却也为他带来了与此相应的危险。

这期间,他们两人肯定常常在一起,为着一个共同的目的而相互切磋琢磨,并随时警惕着猝然降临的意外。如果说他们之间有过友谊的话,那么正是这种时候,而不是后来一个当上了国王、一个做了丞相那个时候。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这两个男人中间还夹着一个女人,她便是商女赵姬。

赵姬姿容姣美,能歌善舞,很快赢得年轻富商吕不韦的钟情,还在吕不韦结识异人以前,就成了吕公馆的女主人。这在吕不韦方面,多少有点逢场作戏的味道。但在赵姬以及与她同命运的姐妹们看来,这或许还是赵姬的一个不小的成功。如果这真的可以称之为成功的话,那么她的更大的成功还在后头。此后不久,事情发生了极富戏剧性的变化赵姬正式成了王孙异人的妻子,而且很快怀孕了,生下了一个小男孩。

赵姬既然与两个男人有过亲密接触,那么小男孩的父亲究竟是谁,局外人无从知晓。单是这一点,它就可能演化出多个有趣的民间故事来。但引人关注的远不止这一点。因为这个小男孩不是别人,他正是二十九年后那个手持太阿剑、削平关东六国,做了一统天下的始皇帝的嬴政!“母以子贵”,赵姬理所地成了中国历史上之一个帝太后。这便由民间故事而一跃成为被庄重地写入了正史的重大事件。一直停留在民间故事阶段的事情很好办人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怎样说有趣就怎样说。一进入正史,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以严谨著闻的史学家们不要说字字句句,就连一个字中的点画撇捺都要从三坟五典那里找到足够根据才肯落笔的。此事后来倒真可说是事关重大,但起初实在属于两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又如何能点画撇捺都有文献典籍为据呢?

于是沉寂的历史论坛便热闹起来众说纷纭。

《史记·吕不韦列传》是这样说的——

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即异人,被华阳夫人认为己子后,改此)从不韦饮,见而说(通“悦”)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子楚遂立姬为夫人。

《史记》的这段记载说明,吕不韦虽然事先知道赵姬已有身孕,但当异人一见钟情提出要娶她,开头他还颇有些恼火“吕不韦怒。”后来因为想到已经为异人立太子事弄得倾家荡产了,为着那个“钓奇”的目的,不想恶化双方关系,才把赵姬献给异人的,其中多少含着一点无奈。至东汉,之一个为《吕氏春秋》作注的高诱,仍依司马迁所说,并未节外生枝,枝上添花。

继司马迁之后又一位大史学家班固,在他写的《汉书》中索性把秦始皇由嬴姓改为吕姓,称吕政。宋代裴蛔在《集解》中作了这样解释

吕政者,始皇名政,是吕不韦幸姬有娠,献庄襄王(异人即位后称此)而生始皇,故云吕政。

《汉书·王商传》引太中大夫的一段话,更把这说成是吕不韦预设的一个阴谋——

秦丞相吕不韦见王无子,意欲有秦国,即求好女以为妻,阴知其有身而献之王,产始皇帝。

这样到了宋代,在《资治通鉴·周纪五》中,便出现了这样一段正式记载——

吕不韦娶邯郸诸姬绝美者与居,知其有娠。异人从不韦饮,见而请之。不韦佯怒,既而献之,孕期年而生子政。

司马光不愧为大手笔。他的记载,大体采自《史记》,只加了一个字,便使含义发生了质的变化。司马迁说“吕不韦怒”;司马光也说怒,但却是“佯怒”。佯者,假装也。正是这个“佯”字,活画了吕不韦的诡谲与奸诈。《史记》里吕不韦的某些无奈的成分不见了,一切出自他精巧的安排。这也就是说, 有孕的赵姬是吕不韦又一个、而且是比说动华阳夫人立异人为嫡嗣更大的计谋;不妨把这个计谋叫作“嫁接术”,就是说要使嬴姓的秦国变成他吕姓的秦国!

至近现代,这一观点仍然为不少学者所接受,有的还作了进一步发挥。如前些年出版的郭志坤的《秦始皇大传》,就有这样的描述——

当他(指吕不韦)知道赵姬有孕后,便拨动他的如意算盘“我要是把赵姬献给异人,如果生一个男孩,是我的亲生儿,继承王位,就是吕氏的后代。这也就不枉我倾家荡产下这个赌注。”于是吕不韦精心作了安排他请异人喝酒,席间让赵姬歌舞,并命赵姬不断向异人敬酒,异人被弄得神魂颠倒。酒席散后,异人请求吕不韦送赵姬给他为妻。吕不韦假装发脾气,异人苦苦哀求,吕不韦“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

至于上述情节一进入明清以来的演义一类小说,如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蔡东藩的《前汉演义》等等,那就更为自由地展开想象的翅膀,往往让吕不韦与赵姬合演“双簧”,引诱异人入套。一个是老谋深算,一个是长袖善舞,再加上一个初尝禁果时的乍惊乍喜,让人眼花缭乱,神荡魂摇。

,难道事情真是这样富有戏剧性吗?吕不韦真是如此这般设下圈套把身怀六甲的赵姬出让给异人的吗?嬴氏的天下真是通过这一奇谋变成吕姓的吗?

两位郭先生的论战

对此心存疑虑的似乎不是别人,正是司马迁自己。

《史记·秦始皇本纪》是专为秦始皇立传的,司马迁对秦始皇身世的说明,似应以本纪为准。

庄襄王为秦质子于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

如果没有同是出于司马迁手笔的上述《吕不韦列传》中那段引文,单读这一段文字,只能得出嬴政为异人亲生的结论。

到了《吕不韦列传》中那段文字流传一千多年后的明代,王世贞、汤聘尹等人也开始提出怀疑,认为这样的事吕不韦、赵姬不说,别人“乌知其(指始皇)非嬴出也”;并认定所谓“吕易嬴之说”系“战国好事者为之”(分别见各自所著《读书后记》、《史稗》)。至清代,先后问世的梁玉绳《史记志疑》和崔适《史记探源》,都以为《史记》所记赵姬已孕而嫁异人事不足凭信。梁玉绳并认为如果联系前后文来看,其实司马迁也是否定此说的,只是人们“自误读《史记》耳”。现代学者持否定观点的更多一些,且语气较为坚定,如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可以断言秦始皇是吕不韦的儿子的话,确实是莫须有的事。”马非百在《秦集史》中说“不韦纳姬一事尤为诞妄。”

综观这些持否定观点的论述,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为误记说,一类为篡改说。

关于误记说。

此说主要根据是《战国策》只记有吕不韦入秦游说事,未记其还有向异人让姬事。而且此书记吕入秦游说的时间是在安国君已即位为孝文王时期,其时嬴政早已长成一个十岁左右的大孩子,根本不可能再发生赵姬已孕而嫁异人那样的事。因而认为这类说法,可能是当时流传较广但并非实有其事的传说,司马迁误以为真而记入了列传。

至于当时那些传说的来源,说法也有多种。王世贞提出两种可能一是吕不韦自己编造出来的,目的是想用以暗示秦始皇我吕不韦才是你亲生父亲,应该让我长保富贵。二是吕不韦的那些门客编造出来的,目的是泄愤。他们借此骂秦始皇原是私生子,并使天下人都知道,秦国实际上比山东六国任何一国灭亡得更早——它早已由嬴姓变成了吕姓。郭沫若另辟一说,认为是西汉初年吕后称制时,吕氏之族那些人编造出来的,目的是抬高吕氏之族的身价。吕后的父亲吕公,原籍与吕不韦的封地是近邻,吕公还有可能是吕不韦的族人。,即使不是族人,他们也可以按上某种关系,认吕不韦为他们族祖,秦始皇为其族父。这样,他们便可以对刘氏党人说天下原本是我们吕家的天下,你刘家还是从我们吕家夺去的呢!

关于篡改说。

此说认为《史记》曾经被人篡改过。如崔适就说《史记》本属今文经学,由于刘歆的篡改,乃杂有古文之说 。梁玉绳并具体说到《史记·吕不韦列传》就可能被刘向“以己异闻改易彼书”。至于直指我们上面引过的那段文字是经人篡改的,则见于不久前出版的《剑桥中国秦汉史》之一章《秦国和秦帝国》。文中说——

有充分理由认为,这一句描述不寻常的怀孕期的话(指前引《史记》原文中“至大期时”一句),是一个不知其名的人加在《史记》之中的,为的是诽谤秦始皇,说明他政治的和出生的非正统性。要做到这一点,难道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即不但把他说成是私生子,而且把他说成是商人之子?这句插入的话——还有以后出现的其他相同的情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因为直到近期为止,关于秦始皇是私生子的说法几乎没有人怀疑过。

上述肯定、否定两种观点,有些学者在论述时是对立着提出来的。为使读者有一个大致了解,我选摘其中两家,巧的是两位先生都姓郭郭沫若与郭志坤。

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

这传说虽然得到了久远而广泛的传播,但其本身实在是可疑的。之一,仅见《史记》而为《国策》所不载,没有其它的旁证。第二,和春申君与女环的故事 ,如像一个刻板印出来的文章,情节大类小说。第三,《史记》的本文即互相矛盾而无法说通。它既说秦王政母为邯郸歌姬,在下文又说,“子楚夫人,赵豪家女也”,这怎么说得通呢?而且既是“大期生子”,那还有什么问题呢?“大期”据徐广说是大过十二月,据谯周说是大过十月,要说不足月还有问题,既是大过了十二月或十月,那还有什么问题呢?

郭志坤在《秦始皇大传》中认为,郭沫若的“三点疑点是可消除的”——

之一,《史记》的记载有不少为《战国策》所不载,没有旁证,照样保持《史记》的真实性。如《史记》记载的尉缭事迹为《战国策》所不载,于是有人认为“不足尽信”。近年在山东银雀山发掘的一号汉墓中,出土之竹简《尉缭子》一书,充分证明了《史记》记载是可信的。

第二,春申君与女环的故事出于《战国策·楚策》。《史记》所载的故事与此相类似,并不能否定《史记》记载的真实性,只能说明这种斗争手段在当时是被不少政治上的风云人物所运用的。

第三,并没有自相矛盾。司马迁说吕不韦“邯郸诸姬极好善舞者”,此“姬”即为“赵豪家女”,这完全说得通。钱大昕也解释说“不韦资助之,遂为豪家。”

某些学者们对秦王政为吕不韦私生子一事持否定态度,无非是想抬高秦始皇的声望,其实没有必要。说秦始皇是私生子,并不影响他统一中国的伟大形象。历史上常有这样的人物,出身卑贱的,而所干的事业是伟大的。伟大的人物是私生子不乏其人,如孔子是私生子,耶稣也是私生子,但并没有而损害他们的形象。

说说我的门外陋见

对这样的专门问题,我这个历史学的门外汉原本没有资格饶舌的。但既已写到这里,顺便也来说几句,只图凑个热闹。

我再三读解《史记·吕不韦列传》上面已经引过的那段文字,觉得司马迁落笔时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态度是严肃的、负责的,在没有得到有说服力的否定根据以前,我还是相信司马迁的记述。

不错,《史记》的这条记载没有从《战国策》找到根据,但《战国策》也并非是一部把战国时期发生的所有人和事都包罗无遗的书。司马迁在写作《史记》前,不仅有充分的案头准备,还南游江淮,北涉汶泗,做了大量的实地考察研究,《史记》中许多新鲜活泼的材料,正是通过他这样辛勤劳动得来的。,从《战国策》到《史记》还存在着一段将近一百年的时间距离。发生于其间的最重大的历史事件便是秦帝国的灭亡和汉帝国的建立。就像我在本书《引言》中提到过的那样,当一个王朝被推翻时,它的黑暗面便会被充分地揭露出来,有时会达到不惜夸大其词甚至无中生有的地步。像秦始皇是吕不韦私生子这样一类社会性极强的传闻,当时肯定会有很多,并有多种“版本”。它的原初来源绝不会是吕不韦本人,也不大可能是他的门客,吕后称制时的吕氏之族似乎更勉强。可能性较大的,我觉得还是先后与异人、与嬴政争王位而相继失败了的那些公子们。当时范围大概还限于秦王宫之内,渐渐流入到民间,但还处于潜流状态。一到秦帝国灭亡,胜利者的汉帝国自然会很乐意地利用这种传说,于是潜流遂成洪流。

当司马迁为秦始皇、吕不韦立传时,他也可以单以文献如《战国策》为据加工写出,但他认为一个真正的史官是不能无视大量流散在朝野的各种传说的。只是此事起初原属两人世界中的隐私,除非当事人复活,也实在无法得到权威性的证实。但传说的可信度却又不容轻视因为只要赵姬曾经与吕不韦有过同居关系属实,那么离怀孕也就只有微小一步了。写,还是不写?相信要使自己著怍“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史记·太史公自序》)的司马迁,是经过了慎重考虑的。决定,只把它写进《吕不韦列传》而不入《秦始皇本纪》。这种处理不知是否可以作这样猜想作者因无法获得实证而存有某些保留态度呢?

至于“至大期时”一句,是梁玉绳,接着是郭沫若,两位前贤似乎相继理解错了。梁氏、郭氏各自在上文已提到的著作中以略有差异的文句,提出了一个相同的诘问月份不足才可疑,既然过了十月或十二月还有什么可疑呢?但我细读原文前后文,却觉得司马迁所以要加这一句话,恰恰不是在“生疑”,而是在“释疑”。因为如果嬴政像平常孩子那样怀胎十月即出世,那么扣去怀孕至让姬这段时间,不就变成早产了吗?真要是那样,当时就不可能再成为秘密。偏偏嬴政是“大期”生的,其超出常期的那段时间,恰好用来填补从怀孕到让姬所需的时耗,这样出生时似乎一切正常,这才得以暂时瞒过异人和世人。我猜想这大期生一说的发明权不是司马迁,而是传说作者。传说在流传过程中有人发觉了这个时间上的漏洞,于是便想出了这样一个修补的 ,司马迁也就照实录出。但大期不大期这样的事,除了赵姬本人谁能知道呢?而且也太巧了,巧得反而使人生疑。此说的实际效果确实有点出于原作者和实录者的意外欲盖弥彰。

不过我相信的是司马迁记述原文的本意,即让姬之事并非出于吕不韦初衷;不连带后来人们据此引伸、联想出来的那些说法,如像郭志坤君《秦始皇大传》中所说的那样,吕不韦“知道赵姬有孕后,便拨动他的如意算盘我要是把赵姬献给异人,如果生一个男孩,是我的亲生儿,继承王位,就是吕氏的后代。这也就不枉我倾家荡产下这个赌注”,于是便设下圈套叫异人去钻,等等。后人有权引伸和联想,但要尽可能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符合生活于其时其地的人物心理,即要合情合理。看吕不韦的一生行迹和读他组织编撰的《吕氏春秋》,我觉得他固然有很高的智慧,有远大的胸襟,但又是一个极具实际感的人,从不作泛泛空想。在让姬前后这段时间里,吕不韦已经花去了千金以上的财资,而他所得到的,实际上还只有安国君与华阳夫人愿意立异人为嫡嗣这样一句口头承诺。,这期间他的主要心力都集中在如何使异人顺利回国并使口头承诺转化成为现实这样一件复杂、艰难的大事上。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会忽然分出心力来去筹划那个虚茫而又遥远的“移花接木”之计呢?后来的人们因为已经看到嬴政当上了秦始皇这样一个事实,再返回去推想当时的吕不韦,就很容易凭主观臆测认定他一开头就“拨动过他的如意算盘”。但这种“倒果推因”思维 ,却往往难免违反实际。实际情况是,处于事件起端时的吕不韦,真要有那么一把如意算盘,拨起来却很不如意——其间横亘着多少个吉凶未卜的难关啊!是生男生女未卜;即使天幸而生下男孩,能否被当上秦王后的异人立为太子未卜;即使立为太子,能否即位为王也未卜。更何况,就连异人本人,能否回国,能否被立为嫡嗣并成为太子,能否继承王位,都还尚属未卜呢!,这时昭襄王虽已进入暮年却还健在,此老何时死,安国君即位后又何时死,更唯有天知道!可如果他们不死,异人的王位尚悬在天上荡秋千,又遑论那块男女未卜的腹中之肉呢?况且异人在争夺储君之位时还将会有多少凶险?在这种情况下居然有人便一厢情愿地拨起如意算盘来了,此人实在神乎其神到了令人不可思议,与通读《吕氏春秋》并稍稍作过一点研究后留在我脑海中的吕不韦相距实在遥远而又遥远!

写到这里,我才忽然想到是否对赵姬妊娠问题花的笔墨过多,惹得读者生厌了!果真如此,还请诸君鉴谅。不过我再想想,觉得此事在现代人看来,无非是茶余酒后的谈笑资料,但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某个阶段却实在是一个极为庄重的大问题。这与郭志坤君说的秦始皇 是不是私生子、他的形象伟大不伟大,恐怕是两码子事,那是把这个古老的命题进行了一番现代化改装的结果。这事的本质关联到整个宗法社会赖以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血缘关系问题。血缘关系无疑会长期存在,可能将与人类共始终。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某一个相当漫长的时期内,它曾被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高于人的其他任何属性。早在父系氏族社会,人们便以处于家长或族长地位的男子为中心,以与这个男子血缘关系的亲疏、尊卑为依据,确定该家族、宗族中其他成员的地位、身份,并以此为纽带,共同团结起来,去对付凶猛的野兽,抵御自然灾害和抗击外族入侵。进入夏、商、周后,统治者更把这种维护父权家长的“亲亲”、“尊尊”观念,与王位的继世承续紧密揉合在一起,形成了一整套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宗法制度,前人曾不无贬意地称这种制度为“家天下”。试想,后来当上了“始皇帝”的这个小男孩,真的不属嬴姓而是吕姓血统,那么这“天下”也就从嬴家变成了吕家,在“家天下”的语境下,这该是一个多么严重的事件啊!由此可见,血缘关系在人类历史上曾经起过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了解这种作用,倒过来讥笑古人对它的过分重视,那我们自己也难免要被历史笑为浅薄。,也应看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血缘关系终究将逐步淡化并退出社会领域,其中特别是政治领域,而只存在于家庭及亲属关系之中。只是在本书所叙述的时空范围内远没有发展到这样的阶段。有一出流传很广的元人根据《史记·赵世家》编撰的杂剧《赵氏孤儿》,其本事发生于春秋晋国景公三年(公元前597年)。大夫屠岸贾弄权将赵朔一家斩尽杀绝,唯有身怀六甲的赵朔之妻得以脱逃,并生下了一子。屠岸贾的阴险凶残之心正是受着血缘论支配的,即所谓斩草必须除根,务必杀死赵氏这唯一后裔,戏剧便围绕着赵朔友人公孙杵臼、程婴如何保护住作为传承赵氏血脉的唯一根系——赵氏孤儿展开。他们费尽周折、历尽艰险,甚至不惜用自己孩子去代替被杀以瞒过屠岸贾,还赔上了他们两人自己的性命,才终于将这一孤儿保护了下来并抚养成人。在这里,运用现代人的价值观是怎么也解释不通的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他的价值何以一定会高于一个孩子和两个成人呢? 因而当《赵氏孤儿》传入欧洲,引起生活于18世纪的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的兴趣,将其改编成为戏剧《中国孤儿》的时候,就根据新的价值观作了若干重要的改动。譬如程婴将自己出生才半个月的儿子代替赵氏孤儿去受戮,是该剧的 所在,原剧程婴之妻并不反对,而改编后的《中国孤儿》却让她作为一个母亲发出了这样的 为什么要用我的孩子的命去保别人孩子的命?这声蕴含着近代人文精神的呐喊,耐人寻味,发人深省。但应当说,它完全是属于伏尔泰或经过启蒙运动后的法国妇女的,不属于中国古代。自汉至元一千余年读《史记·赵世家》的读者;元及元以后数百年坐在剧场里看《赵氏孤儿》的观众,都不可能发出这样的呐喊。至于当事人公孙杵臼、程婴更连想也不会这样想。他们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自始至终被一种极其崇高的感情控制着。这种神奇的感情,使他们甘愿承受人世间一切痛苦和屈辱,而且至死无悔无怨。这种同样基于血缘论的感情使他们认为自己正在做着一项天地间最庄重的事业,这项事业便是保护好赵氏一支血脉,使它不致断嗣绝祀。由此我们多少可以看出,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血缘关系的认识,大致就处在这样一个阶段上。翦伯赞先生在《秦汉史》中说得很对“秦始皇是不是吕不韦的儿子,这与秦代政权的性质,并无多大关系。”是的,这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它与秦帝国政权的性质的确可说毫无关系;但翦先生似乎忘了补充一句它对嬴秦宗室或吕氏宗族来说,那关系可就太大啦!不仅如此,即使是非嬴非吕的人们,也有一个依据当时的是非观念重新判定这个政权是否属于篡夺,即是否属于正统、因而究竟是拥护还是反对这样一个大问题。在历史上,此事之所以终于没有引起轩然 ,我想大概主要是由于秦帝国过于短促的缘故。在人们来不及看清事实本相的倏忽之间,历史老人就突然宣布一切已成过去!

我罗嗦了这么些,丝毫没有想要从“赵姬妊娠”这类“秘闻”中发掘出对现代人还有什么重大意义的意思。这类事对于现代人,确实只能当作茶余酒后的谈资而已。这是好事,不是坏事。因为它恰好说明公孙杵臼、程婴的时代毕竟早成过去,社会已向前发展了好长一段进程。但我们都是“过来人”。人类社会就是这样发展过来的。认识人类童年时代、少年时代的某些外形、内在的特征,就会像翻阅自己童年、少年的照相簿或日记那样,获得某种特别的意味、情趣以至人生感悟。从这个意义上说,认识古代人类社会,也就是认识我们自己。不知读者诸君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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