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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吉集团 温州破产法庭揭牌成立,系全国首个全省唯一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汪子芳 通讯员 温萱
今天(12月28日),温州法院破产法庭在温州鹿城区正式成立。
温州破产法庭是继更高法院首批批复设立深圳、北京、上海三个破产法庭后,第二批获批设立的五个破产法庭之一,是全省首个挂牌设立的破产法庭,也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破产法庭。
作为温州法院的专门破产审判机构,破产法庭旨在更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地处置“僵尸企业”,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温州破产法庭的成立,是温州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温州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为温州法院破产审判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温州两级法院积极传导“破产保护”理念,在破产协同处置机制、破产案件审理机制、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全面、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民营企业破产审判“温州模式”。
2012年以来,为了更加有效地发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实现对“僵尸企业”的依法有效清理,温州两级法院以“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为工作主题,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走出了一条“市场化导向、差异化处置、专业化审理、机制化推进”的民营企业破产审判之路,并形成了以“府院联动推进破产审判”为特色的温州经验,创造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预重整、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破产专项援助资金、破产企业涉税问题等一系列制度成果。
2012年至2019年11月期间,温州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2771件,审结1927件,分别占浙江全省的34.83%和40.27%,通过破产审判盘活土地3395.636亩、厂房面积210.21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329.39亿元,为温州经济企稳回升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重整案件53件,重整成功45件,促成吉尔达鞋业、庄吉集团、中城建设等一批温州本土龙头企业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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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院破产法庭简要发展历程
2012年,温州两级法院通过建立专业破产队伍、探索简易审理程序、构建沟通常态机制、加强破产宣传力度四项措施,开启温州破产审判改革创新工作。
2013年3月,出台《关于试行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会议纪要》,切实解决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偏长的实际情况,尽力缩短破产案件审理期限。
2013年10月,与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温州市市级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建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当前,温州两级法院共已设立破产援助基金两千余万元。
2014年7月,推动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法院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率先建立了破产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制度。
2015年1月,温州中院获批成为全国首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
2015年5月,设立全省首家专业破产审判庭。
2015年6月,出台《关于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会议纪要》;2016年6月,出台《关于执行移送破产程序的会议纪要(二)》,强化执行与破产衔接。
2015年10月,出台《关于通过 司法拍卖平台处置企业破产财产的会议纪要》,率先推进破产财产网拍处置模式。文件出台以来,已成交金额达25.6亿元。
2016年1月,推动成立全省首家、全国第二家地市级管理人协会——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16年3月,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纪要二》,率先在地方层面探索解决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系全国首份对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问题作出规定的地方性纪要。
2018年12月,推动出台《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府院联席会议纪要二》,探索建立预重整制度,为预重整立法提供实践样本。
2019年7月,推动出台全国首个“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府院联席会议纪要》。8月,出台《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试行)》。9月,平阳法院顺利办结全国首例具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
2019年11月,更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温州破产法庭的请示》。
2019年12月, 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函同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破产审判庭)更名为温州破产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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