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军事法庭什么时候建立的(国际军事法庭是什么意思)
国际法庭“国际军事法庭”诞生于何时?起到了什么作用?
每年的10月24日被称为联合国日。这个我想大家都知道。今天呢?先说国际军事法庭的诞生。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时,盟军当时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是什么?而是如何处理这些战犯,尤其是德国的纳粹。于是,在二战后期,1943年10月,苏联、美国、英国的外长们齐聚莫斯科,讨论并通过了宣言。这个宣言的名字是希特勒对其罪行的责任宣言。当时距离德国战败投降已近两年,但实际上盟军已经意识到赢得战争只是时间问题。当时,在这份宣言中指出,在盟军胜利后,德国战犯将被护送回犯罪现场,由被他们谋杀的人进行公正的审判。当时这个宣言里有这样的表述。
1945年2月,德意志第三帝国濒临崩溃,距他们宣布投降不到三个月。所以当时在雅尔塔会议公报中,强调要公正迅速地审判所有战犯。1945年7月到8月,整个二战期间的欧洲战场结束,当时的苏美英三国首脑在柏林西南哈维尔河畔的一个小地方波茨坦举行会议,签署了著名的《波茨坦会议议定书》。然后,这次会议的议定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同意战后成立军事法庭审判这些战犯。
1945年8月8日,苏联、美国、英国和法国在伦敦正式签署了关于起诉和惩罚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议,采用了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制度。这一幕当时有30条,明确规定了设立这一法庭的目的和任务、法庭的机构管辖等一系列问题。事实上,最初,这个盟国里有一个国际军事法庭。各国内部都有激烈的争论。比如苏联人认为应该直接处决,因为他们都是罪大恶极。至少,他们必须被送到这寒冷的西伯利亚去执行这种苦役,以示惩罚。,对于当时德国臭名昭著的党卫军来说,并不需要直接处决。
苏联认为这样会更好。
当时,有着悠久法治传统的英国也建议不经审判直接处决第三帝国即德国的主要战犯。然后英国甚至认为,这些战犯在策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就已经对自己下达了有罪判决,这些人不需要接受审判。从战争开始的那天起,他们就判了自己死刑。,当时参与这个会议,包括这个制度的制定的一个重要人物出现了,他就是美国更高法院的罗伯特杰克逊大法官。杰克逊当时主张必须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他当时一针见血地说,如果你认为胜利者可以不经审判就任意处决一个人,那么法庭的审判和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人们在未来将不再信任和尊重法律,因为设立法庭的目的是让这些囚犯和罪人忏悔他们的罪行,并将他们绳之以法。然后是罗伯特杰克逊最终以他的口才和渊博的学识赢得了所有人的认可,那就是他达成了共识,用法律让这些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用正义孵化正义,用理性巩固和平,这才是更好的办法。于是,历史上之一个国际法庭——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正式成立。
国际军事法庭是干什么的?什么是国际军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