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水脏了怎么办(为何一些游泳馆的水那么脏?)
为什么游泳池的水是蓝色的?为什么有些游泳池的水这么脏?
在热浪频频来袭的夏天,游泳成为很多人的避暑方式之一。,公共游泳池水质不合格等问题屡被曝光。近期,全国多地出现儿童在游泳池感染腺病毒,将游泳池的卫生安全问题推上风口浪尖一些游泳场所出现的主要卫生问题包括水质浊度、尿素等指标超标;水中的余氯浓度过高或过低;水中检出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微生物的指标不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一些游泳馆一两个月不进行全换水的现象很常见。尤其到了暑期,一些游泳馆开设了游泳班,更不愿意因为全换水而影响教学进度。有的游泳馆宣称一周换一次水,但基本都是放掉一部分水再加一部分新水
国家层面有必要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规定一个明晰且易操作的换水期限,譬如公共泳池换水期限不应超过7天。公众也要积极向当地卫健部门举报,从而凝聚合力保障公共泳池水质安全、可靠
本报记者文
本报实习生周宇步
刚游完泳回到家,不到半个小时,北京居民张晨的脖子上起了疹子,他怀疑是游泳池里的消毒剂过多 皮肤所致。自从他今年游完泳后,这种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多次。 有时水质不好,有时消毒剂过量,都容易引起皮肤过敏。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游泳成了张晨 更受欢迎的夏季活动。无论你在泳池里游多少圈,还是静静地泡在泳池里,都足以抵御高温。对于张晨 令人烦恼的是,一些看起来清澈见底的游泳池实际上并不干净。
和张晨有同感的人不在少数。《法治日报》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北京、天津、浙江等地的20多名游泳爱好者,六成认为游泳池卫生条件差。建议监管部门加 生检查,处罚不文明、不安全行为。
公共游泳池水质不合格等问题近年来屡屡被曝光,如入池前不淋浴、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在池内搓澡、携带传染病入池等。近日,全国多地发生游泳池儿童感染腺病毒事件,将游泳池的卫生安全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本应清澈透明的游泳池,却成了藏污纳垢之地,不仅降低了公众游泳体验的舒适度,也为公众健康安全埋下了隐患。人们应该如何选择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池?如何解决长期存在的游泳池水质不达标的问题?
一汪池水问题颇多
尿素超标最为普遍
整个水域清澈淡蓝,底部和斑纹清晰可见。10多人在泳池游泳,两名安全员在泳池巡逻。这是记者8月10日在北京朝阳区某游泳馆探访时看到的一幕。
游泳池水的卫生情况如何呢?刚刚落地的市民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池水看起来更清澈了。游泳时,每个人都 的唾液、汗水和污垢都会流入池中。无法用肉眼判断水质,看不到多少细菌和杂质。
张晨对此深有体会。他通常一周游泳两到三次。他经常看到一些不听话的人。进入游泳池前不洗澡,有的人在泳道中间停下来休息时就随便吐痰,有的人甚至在游泳池里小便。
一次游泳时,张晨身边的一个小男孩哭喊着要尿尿,他在泳池里被解决了,才得以离开。
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朝阳区、东城区的多家公共游泳馆。在现场,他看到确实有很多游泳者的不文明行为。比如有的人绕过足浴,直接穿着拖鞋入场。有人在池子里吐痰;有些人在游泳时掉下来,就不再戴泳帽了。对于这些不文明行为,有的泳池管理员发现后会立即制止,但有的管理员视而不见。
在朝阳区的另一家游泳馆,记者注意到入口处设置了醒目的标志凡患有肝炎、皮肤病、严重沙眼、肠道传染病、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或醉酒者不得进入和使用游泳池。但在记者入水前,并没有相关人员进行基本的检查。
北京市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历年游泳池水质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看,部分游泳池存在的主要卫生问题有一是游泳池浊度、尿素等指标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水中余氯浓度过高或过低;三是水中检出的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微生物指标不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他说游泳运动员可以 t在游泳过程中体验尿素指标是否超标,他们必须人工采样送到实验室检测,才能知道指标是否超标。
尿素中含有氨,能与水中含氯消毒剂反应生成氯胺,对游泳者的健康有一定影响。,尿素指标过高还会导致藻类的生长,容易消耗水中的二氧化碳,使原本清澈的水变得相对浑浊。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控制尿素指标,游泳场所需要定期补充淡水。
泳池消毒水味道重
余氯不达标不安全
除了尿素指标不达标,在多地公布的游泳场所抽检结果中,游离余氯含量不达标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游离余氯是指游泳场所的池水在消毒后暴露于氯中一段时间。
时间,在水中余留的有效氯。它是泳池水中消毒的“活性物质”,是监测游泳池是否消毒到位的重要指标。2019年我国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中,要求人工游泳池游离性余氯含量为0.3毫克/升至1.0毫克/升。在这个范围内,游离性余氯含量既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又可以保证消毒效果,杀灭池水中的病原微生物,抑制池水中藻类生长。
“余氯保持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可以保证水质的消毒效果,过低或者过高都会产生一定后果。含量过低可能导致消毒效果不佳,不能杀灭水中病原微生物包括病毒和细菌含量过高则可能对人体的皮肤、黏膜产生 作用,甚至会导致气道产生过敏性的症状。余氯还会与水中的一些物质发生反应,产生三氯甲烷等致癌物质。”深圳卫健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暑期,四川、湖南、云南、安徽等多地传出,有儿童在公共泳池或游泳馆游泳后,感染腺病毒患病的消息。
河南省疾控中心环境卫生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腺病毒污染的水传播,一般发生在人群密集区,像医院、托幼机构、公共泳池。腺病毒对温度较为敏感,56℃就会失活。游泳池内温度低,腺病毒会停留一段时间,通过各种渠道的接触导致感染。泳池须严格消毒,保证卫生状况,中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如二氧化氯、漂白粉、84消毒液等,均可有效杀灭病毒。
记者注意到,为了加强消毒效果,一些泳池大量投入含氯消毒剂,导致游离性余氯含量超标。
采访中,多位游泳爱好者向记者吐槽称,泳池的消毒水味道太重。
“游泳时会闻到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皮肤也会感觉不适。”张琛说,他7月中旬在一家游泳馆游完泳后,多次出现皮肤瘙痒的症状,且多日未见好转。
记者向业内人士核实得知,这种刺鼻的味道很可能来自三氯化氮。这类化合物之所以形成,是因为池水中的尿素水平超标后与水中的含氯消毒剂发生了反应,会 游泳者的眼睛和鼻子。
“目前国家要求游泳场所定期对水质进行自测。低了要补充,高了要稀释,从而将余氯控制在有效范围内。”这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成本偏高影响换水
水质安全标准难控
想要从根源上保持泳池的水质优良,通行的做法是换水。
记者走访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游泳培训基地时,对方称其使用外溢循环,24小时一直在换水,每天会有三分之一的池体水量流走作更换。另一家游泳馆的工作人员称,其所在泳池使用溢水循环,每两个小时循环一遍,每周日晚换四分之一的水量,基本上3天至1周可实现一次水更新。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实中一些游泳馆全部换水的概率较低,主要原因在于高额的换水成本。
记者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到,一个25×16×2米的半标准泳池,如果蓄满水,成本至少需要数千元。,泳池必备的净水循环系统、加热系统、消毒剂、杀藻剂、PH调节剂等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李翔在北京多家游泳馆工作过,他现在所在的半标准泳池,每天撒药、净化系统要花费三四百元,还要对泳池水质进行酸碱度测试,使其维持在正常范围值内。“如果要全换水,从换水、蓄水、加热到撒药、净化等整个流程下来,时间要三四天,而且换水当天泳池一般不能使用,这些都是成本。”
李翔还发现,一些游泳馆一两个月不进行全换水的现象很常见。尤其到了暑期,一些游泳馆开设了游泳班,更不愿意因为全换水而影响教学进度。“有的游泳馆为了招生,会宣称自己一周换一次水,但基本都是放掉一部分水再加一部分新水。”
而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各类标准中对于游泳池池水换水的时间并没有硬性规定。
“这个换水的概念并不是说要把整池水全部换掉,指的是每天定量、定时补充一些新水。”前述深圳卫健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一般而言,对泳池的要求是每天补充新水量达到5%至10%。假如是儿童游泳池,对卫生指标的要求更高,要求每天换水量一般在15%至20%之间。”
在他看来,游泳场所经营者是场所卫生安全的之一责任人,所以加强对游泳场所水质检测十分重要。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游泳场所水质检测有三种方式:由经营者自主定期定时对游泳场所的水质和相关的卫生条件进行检测和管理游泳场馆的经营者每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水质和相关的卫生指标进行一次实验室的检测,检测报告要贴在游泳场馆的公示栏国家卫健委每年会下达相关抽检任务,各个省、市、地相关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的水质和相关卫生指标进行监督抽检,之后依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示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游泳馆通常只会在相关部门要求下,将泳池水样提供给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之后提供质检报告。
记者以泳池管理者的身份,向北京一家水质检验第三方机构了解情况。对方介绍,从寄样、到样、安排实验,一般需要一周时间,“如果水样是城市自来水,一般都没有问题”。
这种送检的方式其实很容易作弊。李翔向记者举例说,比如接一瓶水样,倒掉半瓶,再加半瓶清水,再加药,“一些检测成了走过场”。
“游泳池水的安全其实很难把控。游泳者的密度和卫生习惯,药物投放、循环过滤等都会因现实情况发生变化,再加上商家要考虑成本,这些因素都给游泳池管理增加了不少难度。”李翔无奈地说。
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换水期限不超七天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又该如何甄别泳池水质是否达标?
作为一名常年游泳的资深人士,张琛支出两大“绝招”:用眼睛看,如果水质优秀,用白瓷砖铺设的泳池池水将呈现明亮的浅蓝色,用浅蓝色瓷砖铺设的泳池池水则会呈现深蓝色如果池水发白,且略带浑浊,不能清澈见底,则可能是细菌超标。用鼻子闻,如果贴近水面能闻到淡淡的氯气味道,水质是合格的如果味道过浓甚至呛人,则可能是消毒剂超标,会对呼吸道及皮肤造成伤害。
不过,多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提出,仅靠消费者“眼看”“鼻闻”判断,是治标之策,更需国家层面的制度持续发力,由各地职能部门实施常态化监管。
早在2007年,我国出台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就明确要求,人工游泳场所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检测结果应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且记录备查,检测结果应每月上报卫生监督部门。还规定,游泳池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毫克/升至0.5毫克/升,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毫克/升至10毫克/升,并应每4小时更换一次。
2019年出台的《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要求,游泳池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平方米,游泳场所应设余氯、浑浊度、PH、氧化还原电位等指标的水质在线监控装置。
“从近年国家职能部门抽查以及各地监督检查结果来看,国家政策法规并未得到真正落实。一方面,个别制度条款形同虚设,比如相关规范要求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字样,但现实中,多数公共泳池要么不设置标志,即使设置标志,也全凭消费者自觉。”财经评论员吴睿鸫说,与此,监管疲软乏力,监管部门公布公共泳池水质超标后,商家往往不会受到其难以承受的处罚。
在他看来,制度设计方面也应该更加完善,“目前已有的规范都没有对换水期限作出明确要求,这种循环利用方式固然能起到节约用水、减少商家负担的作用,但从公众生命健康的角度来考量,国家层面有必要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规定一个明晰且易操作的换水期限,譬如公共泳池换水期限不应超过7天”。
“公共泳池水质安全,更离不开公众的积极配合,尤其是一些疾病患者,应严格遵守禁令提示,自觉地不到游泳池里‘凑热闹’。对于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者,公众也要积极向当地卫健部门举报,从而凝聚合力保障公共泳池水质安全、可靠。”吴睿鸫说。
(文中张琛、李翔为化名)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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