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的法律规定(解除与养子女收养关系可以要补

生活常识 2023-05-15 14:01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与被收养子女的收养关系解除可以赔偿吗?

撰稿云南老年报 龙沙娜 编辑徐敏

收养关系的解除时有发生。养父母与养子女在生活上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养关系可以解除。那么,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可以向被收养的子女要求经济补偿吗?云南京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静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案情

王(男)与张(女)婚后一直没有孩子。1975年,他们收养了小王,把他当成自己人,把他抚养成人。1990年,小王结婚后,不再与王某、张某共同生活。2002年张去世,王一个人生活。因为他住的房子年久失修,房子的门窗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王某让小王找人帮忙修理,小王总是以工作忙为由推脱。王只好向邻居亲戚借钱,找人修门窗。因为这件事,父子关系疏远,多次争吵后,两人关系恶化。从那以后,小王再也没有去看望过王。

现在,王老了,缺少劳力和生计。无奈之下,他将小王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小王赔偿收养期间的抚养费,支付王 今后每个月的生活费。

律师说法

张静律师表示,《民法典》第1115条规定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法院。 第1118条之一款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应当向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赔偿收养期间发生的抚养费。

故上述案件中,因小王与王某关系恶化,王某主张解除与小王的收养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因王某未能证明小王虐待、遗弃王某,王某要求小王赔偿收养期间支付的抚养费,但王某现已年老,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小王每月应支付王一定的生活费,以保障其生活。最终,法院判决解除王某与小王的收养关系,小王支付王某 每个月的生活费。

律师简介

张静,云南景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原昆明某军校教研室主任,上校军衔,有十余年法律、安全课程教学经验,民商事法律事务专家,雇主责任险理赔丰富。具有丰富的工程保险理赔、重疾保险等财产和人身保险纠纷的处理和诉讼经验,在公司治理、财务合规监管、不良资产处置、家族财富传承、合同违约、侵权损害赔偿、涉法涉税、公司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等方面也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免费咨询 18088257070。

收养子女关系如何解除,多大可以解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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