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工伤保险条例(劳务工伤与劳动工伤)

生活常识 2023-05-15 11:59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劳动合同无效的七种情形 劳动用工之工伤

劳动用工之工伤

一、工作时劝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为公劝架受伤,应当认定工伤。工作时因劝架而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取决于几个考量的因素:

1、劝架受伤是否是由于工作原因

2、劝架受伤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3、劝架是否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

涉及其中的某一项情形,即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若劝架是为了个人利益,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则应被排除在外。

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70岁老人工作中受伤可否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劳动合同,只能是用人单位与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您已年满65岁,与这家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因违反了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既然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自然不属于“职工”,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老年人退休后应聘,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雇佣合同》,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其他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不测,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来维护您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之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的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 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修正)-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无效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是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我朋友喝醉了导致在工作中受伤,算工伤吗?

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人民警察属于公务员,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其不属工伤保险待遇,但并不是说,人民警察因执行职务受到伤害就没有法律保障。恰恰相反,由于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了特别保障。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2、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具体范围是:在从事训练、值勤等任务或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或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致残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其他公民的合法财产中致残因患职业病致残。因医疗事故致残,也按因公致残对待。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五、在工作中受伤,现在已经认定为工伤,有关赔偿还没有给我,怎么办?

劳动者受伤后,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认定为工伤,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照相应的伤残等级支付工伤待遇,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应及时提出要求单位支付。若单位经协商后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六、职工在工作中身体受伤,单位能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给职工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 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我上班工作时受伤,能得到赔偿吗?

A: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或罹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如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列情形可以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第3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2、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4、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劳务工伤与劳动工伤 用工单位的工伤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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