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有谅解书和没谅解书会差多少(同意谅解为什么被告没收到谅解

生活常识 2023-05-15 11:59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主犯有谅解书从犯没有会轻判吗 判缓刑一定要谅解书吗,谅解书有用吗?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会予以考虑。那么,判缓刑一定要谅解书吗,谅解书有用吗?

网友咨询有了谅解书一定会是缓刑吗,谅解书有用吗?

天津创捷律师事务所袁方律师解答

能否判处缓刑,取决于犯罪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缓刑条件,与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没有必然的联系,受害人的谅解只是判处缓刑时的一个参考而已。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出具的《刑事谅解书》是对被告人量刑的重要证据,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 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刑法》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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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方律师解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之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适用对象

1、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

天津创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法律硕士,英语专业八级,擅长各类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涉外案件处理。

同意谅解为什么被告没收到谅解书 交通事故谅解书跟刑事谅解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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