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和县令哪个官大有什么区别(知县和县令谁大)
宰相和丞相谁的官职大? 知县”和“县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却是天差地别
喜欢历史的小伙伴们在探索中国古代历史时会发现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那就是经常会看到每个朝代所设立的一些官职既有相似之处,也会有一些不同的地方。这些官职往往只有一字之差,却有着天壤之别,很多时候两者却又是相辅相成、甚至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很常见的就有诸如“丞相”和“宰相”、“县令”和“知县”、“知府”和“知州”等等。在现在很多的影视剧中,这些官职频繁的出现在老百姓的眼前,往往会让人们认为它们实际上都是一个意思。但事实上,这些很容易让人混淆的古代官职虽然仅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天壤之别,远远不像大家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就拿“县令”和“知县”举例,很多不明真相的小伙伴认为这两个官职其实就是一个意思,只是叫法不同,而在很多文学作品和影视创作中,往往也是将两者混为一谈。事实上,“县令”和“知县”不仅不是一个意思,两者还有着很大的区别,今天就来好好探索一下这两个傻傻分不清楚的古代官职吧。
在很多人的形象中,“县令”和“知县”就是一个小小的地方官,类似于今天我们一个县的县长。其实,“县令”诞生的时间是非常久远的,它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只是当时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官职。
当时正值华夏大地礼乐崩坏的时期,各大诸侯国之间相互征伐、大肆地掠夺土地和人口。一些非常弱小的国家就这样在各个大国之间的兼并战中成为了牺牲品,变成了案板上的鱼肉,落了个被亡国的悲惨下场,人民和财富也都被敌国所掠夺。
这些大国在侵占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之后,也面临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那就是虽然土地和人口急剧增加,被征服地区的人民往往有着很强的仇恨以及不稳定性,如何让这些地方的人民臣服就成为了统治阶层的一大难题。统治者们为了笼络人心,就会指派当地的一些豪强地主、或者是名门望族来担任被征服地方的管理者,以防止人民进行反叛。
这样一来,这些当地的豪强和名门望族就成为了中央 在地方上的代言人,协助中央和君主管理地方事务。在那个时候,这样负责管理地方事务的人并没有被赋予一个固定的官职,而一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这样的局面才发生了改变。
雄才伟略的秦始皇采纳了丞相李斯的建议,在全国实施“郡县制”,这个“县”就成为了秦帝国最小的一个行政单位。
为了帮助秦始皇更好的管理这个统一的帝国,“县令”这个官职就应运而生,成为了这个庞大帝国的一个正式官职,也就是大家口中的“父母官”。后来虽然秦朝灭亡、刘邦建立汉朝,但依然基本上延续了秦律和秦朝制度,采取了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的做法。
即便是后来的东汉,放眼整个秦朝和两汉,不论中央的行政制度、官职如何变化,县始终是作为更低等级的行政单位存在。而在之后的魏晋南北朝“县令”基本上都还是由地方豪强和名门望族担任,因为这个时候不论是中央官员、还是地方官,能够做官的基本上都是士家大族,寒门子弟是没有做官的资格的。
在这个时代,县令往往身兼数职,既是一个县的更高行政长官、又是当地的“警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等等,可以说是军政一把抓、甚至连生杀大权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权利很大。毫不夸张的说,这个时候老百姓的性命、生存的基本权利并不是由天子或者是其他官员所决定,而是由他们的“父母官”县令来定夺。
有意思的是,一直到了唐朝之前,“县令”还是没有作为一个固定的官职出现,这样的局面就造成了地方势力过大、中央 难以形成对地方的管辖,时间一长就形成了地方与中央脱节、甚至并不服从中央管理的混乱局面。
到了唐朝时期,因为施行了“科举制”,改变了中国古代几千年以来一直延续的人才选拔制度,让众多寒门学子可以通过考试实现做官改变命运的机会。这样的好处之一,就是皇帝可以从民间选拔出一些具有才能的人士,到各个地方去担任官职,从而能够加强中央对于地方的控制。
在唐朝,“县令”比起此前的朝代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在当时,如果一个地方的县令出现了空缺并且没人能够顶替,那么这个时候朝廷就会从中央派遣一位京官前往当地 县令的职务。
这个从中央下来的官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县令”,而是称“知县”。而这样的结果是,“知县”只是临时掌管一县的事务,换而言之只是暂时行使“县令”的权利,等到新的县令上任,这位“临时工”就会打道回府。所以可以这么认为“县令”是有编制的地方官、而“知县”在当时只是中央临时委派的。
到了唐朝末期,各地强大的藩镇割据势力让曾经强盛一时的唐帝国陷入到了四分五裂的局面。很多藩镇的长官“节度使”成为了当地实际的“土皇帝”,完全不把中央和当朝皇帝放在眼里,甚至还会趁机要挟皇帝,这也成为了唐朝最终灭亡的罪魁祸首。
在后周担任禁军更高统帅的赵匡胤,在经历了“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后,建立了北宋。为了彻底铲除祸害无比的藩镇制度,宋太祖赵匡胤制定了北宋“重文轻武”的方针,在牢牢掌握和控制军权的,也非常有针对性地对地方官职和官员进行改革。
为了加强对于地方地控制,赵匡胤决定从地方上更低等级的县开始着手,之一步就是派遣自己的心腹官员前往全国各地担任行政长官,而这些官员就是后来的“知县”。
而有趣的是,在当时那一时期,“县令”和“知县”是并存的,“县令”更多的是行使行政权,而“知县”更像是中央派遣下来对“县令”进行监督的官员。而赵匡胤赋予了“知县”非常大的权力,比如可以自行招募下属、发布政令、掌控地方财政、军权等等。
而相比之下,“县令”的权限就被缩减了很多,基本上只保留了审案、征粮、征税等权力,两者相比,“县令”更像是“知县”的下属。所以在宋朝时期,“县令”这个官职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不但处处受制于“知县”,就连品级也是完成无法和“知县”相比。
从秦汉时期开始,“县令”的品级和俸禄是根据所在县的大小、人口规模决定的,小的县长官叫“县长”,大县的长官才被称为“县令”。他们各自的俸禄也不同,小县的县长一年只有三百石至五百石,而大县的“县令”俸禄却可以达到上千石,这样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不仅如此,从秦汉到唐朝,“县令”的品级往往都不低,尤其是在唐朝时期,有些地区比如河南、长安、洛阳等地的县令,他们的品级甚至能够达到正五品。要知道,当时在朝廷中非常重要的官职御史中丞也同样是正五品,这样一看,县令与一些大家经常见到的中央官职的地位一样,足以可见当时能够成为一县之长还是非常风光的。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宋代之后,“县令”这个官职原本强势的一面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北宋刚刚建立之初,宋太祖赵匡胤、宋太宗赵光义等多位皇帝依然延续了唐朝的不少旧制,其中“县令”依然承袭了唐朝时期具有非常广泛的权利。
到了后来,宋朝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对中央以及地方的官职进行了重新细分,使得一县的长官这样一个更低级别的行政官职,在品级上也发生了变化。除了像都城所在地开封以及一些极为特殊的地方,每个县的县令在品级上都有很大的差别,甚至更低的降到了从八品。
而到了宋朝后期,县令不但在行使的权利上被后来的“知县”所分割和打压,甚至在后来成为了一个虚职。也是从那个时候起,“知县”这样一个新的地方官职也就应运而生,逐渐替代了县令,并且从最初只是临时代替县令掌管一县事务,变成了一个固定官职。
从“县令”和“知县”产生的时代来看,后者要比前者晚的多,“知县”更多是中央 为了巩固地方统治、加强中央集权所设立的一个新的官职。但事实上,两者其实都是在代替中央管理地方事物,都是封建王朝能够正常运行起来的最基本的官僚制度的产物。
两宋之后,不论是后来的元朝,还是之后大一统的明清两朝,都延续了宋朝的制度,并在其基础上加以调整。在宋朝时期,“知县”依然是中央派遣,到了明清两朝,“知县”又一次发生了变化,由中央派遣官员下到地方临时担任,变成了一个正式的地方官职。
在明清时期,知县已经完全取代了之前县令的所有权利和职责,集军权、行政权、财政权等等以一身,在所在县里的权利还是非常大的。在明清两代,名气更大的知县当属海瑞,他在福建南平、浙江淳安都担任过当地的知县,后来还凭借刚正不阿、清正廉洁得到了中央的赏识,官至右都御史。
讲到这里,可能很多小伙伴还是不能将“县令”和“知县”分清,那么接下来我将从几个方面对两者进行一个对比。从时间上来看“县令”要比“知县”早的多,从春秋时期就已经形成,到了秦始皇一统六国、设立郡县制开始实际上就已经存在了。
从地位上看“县令”始终是一个地方官职,宋代以前基本上都是由地方豪强担任,虽然此后在唐朝实行科举制后,“县令”可以通过科举制进行官员选拔,依然也是地方官。“知县”从宋代设立之初,就是由中央派遣官员来到地方担任,虽然只是临时接管,但始终是中央官职。
从权利范围看在宋代以前,“县令”的权利非常大,一个县的所有事务都是由其拍板决定,中央对于地方的辐射和管辖力度很小。可以说在宋朝之前,一个县就相当于一个小朝廷,从军政到财政、百姓生计等等问题都是由县令一个人说了算。
到了宋朝,这种县令“一言堂”的局面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为宋朝皇帝担心地方势力做大做强,将县令手中的权利收回,并派遣中央官员担任“知县”一职。后者在代替中央管理地方的,也被赋予了此前县令的一些职能和权利,从一开始的监督到后来完全取代县令管理一县所有事务。
从上述几个方面可以清楚的了解“县令”和“知县”这两者到底有什么不同,又有怎样的联系。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诞生了数十个朝代、上百位皇帝。虽然它们存在的时间长短不一、经历的故事也大相径庭,有一点是极为相似的,那就是所有的统治者们都在想方设法的巩固自己的统治。
不论是多么复杂的中央行政机构、还是相对简单的地方行政机构,它们存在的意义都是为了能够帮助统治阶层更好的统治和奴役人民。所以在这一点上,不论是“县令”还是后来诞生的“知县”,都是出于这样的目的。
知县和县令谁大 知县与知令一字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