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常见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总价下浮和单价下浮的区别)

生活常识 2023-05-15 10:02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总价合同如何增加造价 建议收藏丨固定总价合同,但还可以要求增加工程款的情形和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指的是工程款一经约定,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进行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依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只从这一点来看,似乎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不管工程量多少,施工人都只能拿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但有相当大一部分的固定总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履约过程中都会面临特殊情况,施工单位在一些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调整工程款总价的。

履约阶段发生变化可以调整工程款总价的情况

在履约过程中,如果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发生了变化的,则双方均有权对变化部分的价款进行调整。即工程量增加,施工方可以要求增加价款,工程量减少,发包方可以要求扣减价款。但由于固定总价往往是由投标报价或预算书得来的,在增加或扣减价款时应当遵守“法定优先、有约从约、同口径调整”的原则确定增减部分的数额。

如果工程质量标准发生变化,也应对变化部分进行工程价款调整。比如在招标时,发包人委托设计的图纸为铝合金窗(单层玻璃),后在施工过程中变更为塑钢窗(双层中空玻璃)。很显然,结算时就应当调整价款。

如果发生了情势变更,比如基准日之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承包人也可以以此为由来请求变更合同价款?

事实上,在实际履约过程中,有不少情况都可以要求调整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款,但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在发生情况变化时,一定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签证文件,如果缺少相关文件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会很难认定增减部分是否属于原合同所规定的情形。

非履约阶段发生变化可以调整工程款总价的情况

大多数的工程款调整情形都发生在履约过程中,但也有一些非履约过程中的情况可能导致工程价款的变化。这其中,最主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与招标图纸不符或无项目特征;二是固定总价的对应范围无法准确认定。

按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那工程价款计算方式也就存在争议,可以据此要求调整工程款的结算数额。

,双方在订立合虽然约定了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并未明确,这时也可以据实调整工程价款,否则,将有失公平?

,固定总价对发包方而言,是有很大优势的,承包人在签署此类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必须明确工程范围,并做好工程价款风险评估与防范,以避免施工完成后利润大幅减少甚至没有利润的情况。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疑问,特别是涉及到工程量增减的问题,一定要跟甲方形成签证,切勿盲目施工,否则可能会面临干了活却拿不到钱的情况。而更好的选择无疑是先咨询专业工程款律师,由律师对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再采取行动,才能更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利益。

工程款总价下浮和单价下浮的区别 固定总价合同下未完工工程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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