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是次要责任保险怎么赔(车主次要责任赔偿明细表)
次责修车费用是保险公司出么 车主仅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后,要求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却以该车主在交通事故中仅负次要责任为由,拒绝全部赔偿。这样的纠纷该如何处理?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主保险金。
2020年5月,车主王某在酒泉市肃州区某道路行驶时,与李某驾驶的车辆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交强险、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为9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事故发生后,王某及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保险公司派出工作人员对事故车辆进行现场查勘,并作出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最终,王某的车辆维修花费50000元。王某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了拒绝,于是王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保险理赔款。王某认为,自己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王某在此次事故中只承担次要责任,故只赔偿30%,70%王某应该向肇事者李某主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应认定为有效合同。王某投保车辆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可以向第三者李某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第三方对被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不管被保险车辆的驾驶人有无事故责任及责任大小,保险人均应作出相应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原告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综上,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在车辆损失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王某50000元。保险公司在收到判决后已按照判决向王某履行了赔偿款。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车主次要责任赔偿明细表 轿车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会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