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高邮市介绍(扬州高邮历史记录)
江苏人保和中国人保有什么区别 江苏县市历史-扬州-高邮
高邮简述
高邮,属海退成陆的里下河浅洼平原。代表江淮地区东部史前文化的龙虬庄遗址表明,距今7000至5000多年前,高邮地区已有人群居住。
春秋,境属吴邗沟地,越并吴属越。
战国,楚并越属楚。
秦王嬴政二十四年(前223),灭楚,属秦,筑高台,置邮亭,名秦邮。其地四隅洼下,城基独高,又以秦邮亭,故名高邮。据《江苏建置志》(2013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载,“约汉高帝六年(前201),广陵县北境分置高邮县(治今市高邮镇),是为今市境出现县级政区之始”,隶荆国东阳郡(治广陵县)。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江淮间民户因惧曹操徙民而大举渡避江东,高邮县实已空虚。
三国初期,地属曹魏徐州广陵郡(时治射阳县,今宝应县射阳湖镇)。魏文帝黄初五年(224)前后,县废。
晋武帝咸宁六年(280),复置高邮县,属徐州广陵郡(时治淮阴县)。
宋明帝泰豫元年(472),析高邮等县地置临泽县,隶南兖州海陵郡(今东台市时堰镇一带)。
萧梁时,置广邺郡,辖高邮县划设的高邮、竹塘、三归三县;后因郡内出现嘉禾之祥瑞,更名为神农郡。临泽县仍属海陵郡(今泰州市海陵区)。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竹塘、三归、临泽三县并入高邮县,直属吴州(今扬州市广陵区),后属江都郡。
唐,高邮县先后属南兖州、邗州、扬州、广陵郡、扬州(均为今扬州)。唐天宝元年(742),划江都、六合、高邮三县部分地区置千秋县,天宝七年(748)改称天长县。五代十国,高邮县先后属吴都江都府、南唐江都府、后周扬州大都督府。
北宋初年,高邮县仍属扬州。宋开宝四年(971),升为州级高邮军,仍置高邮县,军递属淮南路、淮南东路、淮南路、淮南道、淮南路等转运使路(道)。熙宁五年(1072),军废,县还属扬州。元祐元年(1086),复置州级高邮军,军属淮南路转运使司。建炎四年(1130),高邮军升为承州,辖高邮、兴化二县。绍兴五年(1135),承州废,置县级高邮军,改属扬州。绍兴三十一年(1161),复建州级高邮军,仍领高邮、兴化二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置高邮路,辖高邮、兴化二县。至元二十年(1283),改为高邮府,辖高邮、兴化、宝应三县,属扬州路。至正十四年(1354),张士诚在高邮建都,国号大周。元末,高邮改为散府。
明初,降府存县。洪武元年(1368),改县为州,领兴化、宝应二县,属扬州府。洪武四年(1371),升守御所为高邮卫。
清顺治元年(1644),置高邮州,属扬州府,不久遂为散州。
民国元年(1912),废州为县。在中国 领导下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以运东地区为辖境的高邮县先后属苏中之一行政区、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华中行政办事处、扬州行政区领导;高邮澄子河以南地区曾先后属江高行政区、江都县,高邮湖西菱塘地区曾先后属天高县、甘泉县、东南县、仪扬县、仪征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设高邮县。
1951年11月,隶属泰州专区;1953年2月,属扬州专区领导;1970年,属由扬州专区改成的扬州地区领导;1983年3月,属扬州市管辖。
199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县级);同年4月1日,正式建高邮市,实行计划单列,仍由扬州市管理。-来源历史沿革 - 高邮概况 - 高邮市人民 (yangzhou.gov.cn)
扬州高邮历史记录 高邮有可能并入扬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