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普法宣传(档案法宣传方案)

生活常识 2023-05-15 10:00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档案管理法全文 【普法宣传】解读《档案法》| 关于档案信息化规划和建设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新《档案法》正式开始实施,本篇内容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一条,仅供大家参考。

全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 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释义】本条是关于档案信息化规划和建设的规定。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以数字化、 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加快建设 强国。这是制定信息化领域规划、政策的重要依据。档案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地区信息化、行业信息化和机构信息化的重要组成,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核心。

本条所称档案信息化,是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档案资源进行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的系统性工作,其构成要素包括档案数字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安全保障体系、信息化人才队伍、信息化政策法规体系等。从工作层面可将档案信息化划分为档案信息化环境建设和档案信息化业务建设两个方面。环境建设是指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全面保障的工作,具体包括体制和机制的完善、规划和经费的支持、法规政策的健全、基础设施的提供、社会服务体系的培育、人才的培养等内容。业务建设是指合理应用信息技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电子档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持续提升档案数字资源整合管理、开发利用、服务共享的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档案数字资源建设与管理、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应用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与维护、档案数字资源开发与共享利用服务等内容。负责档案信息化环境建设的主要有各级人民 和相关主管部门,包括档案主管部门、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等;承担档案信息化业务建设的主体为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本条所称电子档案,是指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存储并归档保存的各种数字形式(格式)的信息记录。电子档案由内容、结构、背景信息组成。

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自存储于传统载体上的、以模拟形态存在的档案信息转化而来的以数字形态存在的、计算机可以识别和处理的档案信息。例如,从纸质档案、传统照片及录音录像档案等转换之后形成的文本、图像、音频、视频、音视频等数字信息,及其电子目录等管理信息。

档案数字资源是对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以及其他具有档案属性或档案价值的数字资源的统称。

1各级人民 档案信息化规划职责

,各级人民 应当充分认识档案信息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级 的信息化发展顶层设计、总体规划和战略行动计划之中,把档案数字资源作为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同步设计、同步实施、二体推进,要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政策和人力、财力保障,为档案信息化构建良好的实施和发展环境,确保档案工作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将档案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中,档案部门与其他部门互联互通,逐步完成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转换,实现电子文件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实现档案数字资源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共建共享。

,各级人民 在开展信息化工作过程中,要明确负责信息资源归档管理工作(包括相关制度和系统功能要求的制定)的主体单位为档案主管部门,应当保障档案主管部门对各类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电子数据)等数字资源的积累和归档以及长期保存和利用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档案安全关乎国家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的安全,无论是损毁、灭失档案实体还是泄露档案所记载的特定信息,都将造成难以估量且无法弥补的损失。近年来,国家档案局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基本要求》《档案行业 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并印发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档案部门使用政务云平台过程中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意见》,对档案数字资源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人民 要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大局出发,为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以及重要电子档案的异地备份管理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人才保障。

2各单位档案信息化工作职责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框架,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经费预算,落实信息化建设规划顶层设计,指定承担档案信息化建设任务的部门、岗位和人员,建设或配备能够满足本单位档案信息化水平的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等,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来源综合@北辰档案、清河门宣传

审核黄志军

编辑吴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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