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未收房物业费怎么交(民法典对长期不交物业费怎么规定
房主不交物业费租户不给租车位 未过户未入住拒缴物业费是否合理,《民法典》中这样规定
关于物业纠纷的问题是近年来的焦点问题,尤其是在疫情防控的现在,业主与物业发生冲突的情况更加的突出,前段时间业主自带挖掘机铲除地上车位的新闻在刷爆朋友圈的,也让一大票业主纷纷喊痛快的又重新引发对于物业纠纷的思考,物业费到底要不要缴,《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的哪?今天就走进这个话题。
物业费拒缴
【案件介绍】
陈某是一知名IT公司的安卓工程师,收入颇丰,2014年3月,随着某知名房产开发公司新楼盘的竣工,在楼盘纷纷交付业主的,房产开发公司组建了物业公司,专门负责新楼盘的物业工作,陈某在相关利好消息的 下购买了新楼盘的一处房产,陈某与房产开发公司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之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就物业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约定。就在房屋交接陈某准备装修时,因为工作的原因被长期调往国外工作。陈某便搁置了房屋的装修也没办理过户。2020年5月,陈某因为手头比较紧张便想将房屋进行出售。很快买主便上门了,陈某带着新的买主去物业办理变更手续时却被告知要补缴物业费1.6万元,双方协商未果,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补缴物业费1.6万。
物业费拒缴
【律师解读】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物业费纠纷案,以未入住未过户未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是否合理是本案的关键。《民法典》九百四十四条对此类物业纠纷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而言,陈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并且约定了相应的物业费,虽然陈某在收房后并未入住,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相关的约定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陈某以未入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是不会受到法律支持的。
物业费拒缴
【知识拓展】
物业费拒缴是物业纠纷中最常见的,其中未入住拒缴,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拒缴是最常见的两种理由之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这两种理由往往很难得到支持,业主未收房时物业费由开发商进行缴纳,收房之后即使未入住,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物业费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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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长期不交物业费怎么规定 八年未缴物业费法院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