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泄露信息造成诈骗案怎么判(「以案说法」盗取信息不劳而获“梦
磁卡读写器 「以案说法」盗取信息不劳而获“梦想”破灭三人被捕
随着电子支付的不断改革完善,网上转账,刷卡支付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但便利之下却存有隐患,电信诈骗、盗取信用卡信息等犯罪行为近年来愈演愈烈。
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宋某与申某(另案处理)在网上结识,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用于窃取银行信用卡信息的设备,2016年11月,因听闻有人在安徽成功盗取了他人的信用卡信息,宋申两人遂流窜至淮南市某银行网点,由宋某负责将窃取设备安装在其中一台ATM取款机上,申某负责将“机器故障、系统升级、敬请谅解”的纸条贴在其他ATM机上,成功窃取四名被害人的银行卡号和交易密码后,将窃取到的银行卡卡号及密码存储。
2017年3月,犯罪嫌疑人宋某、申某伙同梁某、张某流窜至淮南市一银行网点时,利用购买的警服、警帽做掩饰,将改装的针孔摄像头、ATM机密码罩、磁卡读写器等作案工具安装在银行ATM取款机上,秘密窃取多人银行卡号及密码。
此犯罪团伙还多次流窜至河南省平顶山市、登封市,广西省南宁市、凭祥市,陕西省西安市,利用相同作案手段,窃取了多人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所幸,因全国大部分ATM机已升级为带有识别芯片的功能,该犯罪团伙未能实现通过复制他人信用卡来盗取财物的目的。
目前,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宋某、梁某、张某,案件正在办理中。
法
律
课
堂
刑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立案标准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数额标准
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用数据说话
2013年至2016年各级法院分别判决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3091、10573、12220、9546起,最近两年仍处于高发状态。
(图片来源于 )
温馨提示
看到这些逐年递增的数字,我们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去柜台办理相关业务,在使用ATM机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尽量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文字 张春义 毕如悦
因身份信息泄露的诈骗案例 因泄露个人信息被骗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