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普法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60问(5种情况下宅基地耕地要被收回
什么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微普及】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22个农村居民点的常见问题
1.农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其在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的成员资格而享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建造房屋。农民无需支付任何土地费用即可获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村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条件?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年满20周岁的村民因婚姻等原因,确需新建住宅,且无宅基地的(含男方已落户女方);
(二)因自然灾害、村庄和集镇规划、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需要搬迁的;
(3)外来人口已落户并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宅基地的;
(4)城镇居民经人民 批准。经县级以上人民 批准返回原居住地,且在农村没有住房的;
(五)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县级以上地方 。
3.哪些情况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一)20周岁以下;
(二)原有宅基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满足分户需要的;
(三)村民出售、出租、赠与或者将原有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改为经营场所的;
(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4.宅基地如何申请、报批、登记发证?
应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 村民会议。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提交乡(镇)人民 美国 审批,并经人民 县级人民 ,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乡(镇)和办事处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确权登记发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建新房宅基地面积的审批标准是什么?
一个农村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标准;新建住宅的宅基地为 (一)城市郊区、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建在盐碱地、荒地上的村庄可适当放宽,但每户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耕地不足666平方米的,按每户人均耕地面积计算。宅基地可以低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6.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根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外一户一宅),不能重建或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该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并作出其他安排。
7.为什么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占耕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发证工作对农民群众有什么好处?
确认农民和。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合法产权与加强农民和农民的权利。土地产权意识
1、申请人 现有宅基地;
2.申请人出具的宅基地位置、面积和宗地草图;
3、村民 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的情况,在村集体公告等。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状图等。并注明拟占用的土地类别;
(四)申请人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新建楼房和置换旧楼房的协议;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9.使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认定村民身份的原则 一户一人。是以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为准。如果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个家庭,那么户口本上登记的家庭就是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特殊村民对待 家庭和娱乐。独立地
(1)已婚且分居的;
(2)未婚但年满20周岁且独居的;
(3)根据
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11.如何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市)级人民 规定的面积依法确定给本农民集体成员
(1)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相关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户口迁出、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4)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 审核,报县级人民 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12.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所申请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住房的;
(4)宅基地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6)农村宅基地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建设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确权的。
13.哪些情形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 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国家建设征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迁建住宅,新房建成后,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拆除旧房,退出原宅基地的;
(2)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3)因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4)因迁移、病故等原因销户而停止使用的宅基地;
(5)未按照批准用途使用的;
(6)非法 宅基地的。
14.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发证?
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准办理。
15.“小产权房”可以发证吗?
小产权房属于违规违法用地。《土地登记办法》明确规定,严格禁止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小产权房发证既无法律基础,也无政策支持,更与我国的土地制度相违背,所以小产权房不能发证。
16.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要求“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所以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和农民住宅。
17.村民在出卖房屋后,还能再申请宅基地吗?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18.父亲房宅能否赠与儿子?
可以赠与,但父亲不可再申请宅基地,儿子也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的规定。亲兄弟之间赠与也照此办理。
19.新农村建设分配的宅基地能否发证?
新农村建设是在原旧村址上实施新村建设,且占用的土地是原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办理宅基地申报,经人民 批准,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在耕地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如果已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的,可以申请确权登记发证。
20.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土地如何登记?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21.农村土地整治的如何登记?
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22.“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
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来源鲁法行谈、山东高法
转载自中国普法
5种情况下宅基地耕地要被收回 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