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小时被告知招错人(入职1小时被告知招错人赔50元?)

生活常识 2023-05-15 06:21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师与师的区别入职1小时被告知招错人赔偿50元?

近日,广东广州一名25岁男生入职之一天就被HR告知招错人要赔偿50元,引发网友热议。2月11日,#我入职一小时后被HR告知招错人赔偿50元#话题登上热搜榜榜首。

小伙子入职一小时后被HR告知。

招错人赔偿50元出租车费。

聊天记录显示,1月31日,吴先生在 平台上与HR沟通,HR问他什么时候有空。他说他想知道薪水。HR说工资已经谈好了,公司周末,试用期20%。他还会买五险一金。

吴老师说,他的专业是视频剪辑,去公司面试的岗位也是剪辑岗位。当天下午面试结束后,HR告诉自己被录取了,期望工资7000元,录取后公司会给他7500元。

随后,他们约好入职。当天在公司呆了一个多小时后,人事来找吴先生,说名字不对,招错人了。

他们想招的是导演,不是编辑。他们一直在道歉,并赔偿了50元出租车费。吴先生说。

HR跟吴老师说,想留下来可以编辑,工资肯定没有以前高了。随后,HR要求吴先生从公司集团退休。

吴老师说,他也很无奈。找了两个多月的工作,他终于找到了工作,公司搞错了。

上班之一天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根据他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他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之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之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陕西网白鹿视频全国商报等。

来源黑龙江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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