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权经济收益(收益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好处)
生产管理权包括什么内容 经济权、收益权与经济管理权——经济权配置概念理解
(本文由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研究并发布。)
经济权,在经济权配置中指主体(公司、部门或人员)的(经济)收益权和经济管理权。收益权是该主体的“权利”,经济管理权是该主体的“权力”。经济权在实践中被称为“财权”,是企业“三权”(事权、人权和财权)之一。但实践中的“财权”认识过于简单,使经济权在内涵上简单化、在 和手段上贫乏化。
收益权,在经济权配置中指主体(单位、部门或人员)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享有经济利益的权利。由两部分组成收入权和剩余索取权。
- 收入权,指与业务收入项和工资收入项对应的经济收益权(如下图)。判断一个主体是否拥有某业务收入项对应的经济收益权,关键看该业务收入项在用于业务支出后所形成的结余是否直接归该主体所有——别的主体也可参与该结余的分配,但这已是对该结余的二次分配,即属于分享项范畴。
- 剩余索取权,指主体(单位、部门或人员)对自身的经济剩余或其它主体的经济剩余享有分配权或参与分配权。剩余索取权包括来自本身结余的剩余索取权和来自其它主体结余的剩余索取权,此二者分别与结余项和分享项对应。剩余索取权是制度经济学概念,在经济权配置中使用该概念时的内涵与之相同。用剩余索取权概念理解经济权配置很有裨益,如理解工资性收入项、结余项和分享项的区别。结余项和分享项与剩余索取权相关结余项是对剩余的直接索取权(一次剩余索取权),分享项是其它配置体对剩余索取权的让渡(二次让渡、三次让渡等);而工资性收入项与剩余索取权无关,是生产要素收入,即对员工劳动的必要补偿。
经济管理权,在经济权配置中指对其它主体的经济配置权及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权。从具体内容看,经济管理权指对经济价值项的管理权,表现为收入管理权和支出管理权。从具体方式看,经济管理权可分为经济(管理方面的)自我管理权和经济(管理方面的)组织管理权。每个经济价值项总是和“发生与实现”相对应,总是和“支出项与收入项”相对应。对经济价值项的组织管理,表现为对经济支出项的管理;对经济价值项对应的收入项管理,则主要属于自我管理。在经济权配置图中,对经济管理权的刻画主要是对支出管理权的刻画(相关研究详见《经济权配置(ERA)——企业经济管理方案顶层设计 与工具》一文)。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
收益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