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的通知(高危企业加强火源管控措施)
餐厅营业区域能使用明火吗 宾馆、饭店类单位火源管控工作标准
编者按从火灾预防的角度来讲,不发生火灾是上策。通常来说,火灾的三要素之中,可燃物和空气(里面的氧气)不可避免的存在,这两者是较难管控的,,不发生火灾,核心的事项就意味着要加强火源的管理和控制。即日起,本公众号会陆续发布一些特定场所的火源管控要点。
一、厨房火源管控
1、高层宾馆、饭店不允许使用液化气罐;
2、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规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质量要求;
3、燃油、燃气阀门在不使用时应处于关闭状态;
4、厨房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5、厨房内冰箱、烤箱等电器设备线路敷设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动用明火的厨房与其他区域要有完全的防火分隔;
7、厨房内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必要的灭火器具;
8、属于火灾高危单位应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定期对烟道进行清理。
二、客房火源管控
1、选用的电器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规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质量要求;
2、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难燃或不燃材料上;
4、应在明显部位放置禁止卧床吸烟标识;应能实现排烟功能(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
5、应在清扫卫生、开房、查房和清台时进行岗位防火检查,确认房间内无遗留火种;
6、房间客人离开后应能够自动切断房间电源,且不可挟带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住。
三、仓库、冷鲜库火源管控
1、储存物品应按照火灾危险性分库分类存放;
2、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
3、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4、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5、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6、仓库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7、库房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8、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四、办公室火源管控
1、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技术标准,并不应超出更大用电负荷;
2、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套管应采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
3、不应擅自拉接电气线路、设置炉灶;
4、人员离开时应拉闸断电。
五、配电室火源管控
1、配电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2、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并设有防火阀;
3、禁止在配电室吸烟;
4、严禁存放汽油、烟花等各种易燃易爆品;
5、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配电柜及电器设备;
6、配电室出入口门框上应安装挡鼠板。
六、锅炉房(燃气、燃油)火源管控
1、禁止在锅炉房内吸烟、动用明火;
2、燃料应单独存放,并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
3、电器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室外灯箱广告火源管控
1、户外广告灯光照明使用的电线不允许有绝缘材料损坏,不允许导线外露,电线走向要规范,不得随意搭设;
2、对照明、供电、电器控制设备应定期维护,一旦出现电线绝缘材料损坏、导线外露时要及时包扎好,确保不发生漏电现象;
3、在大风雷雨季节,应检查避雷设施和电器安全保险设施,保证安全、正常使用。
八、动火(动焊)作业区域火源管控
1、应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应采取严格的火灾防护;
2、应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灭火设施;
3、用火单位在有限空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对其内存在的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进行检测,其含量必须低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有限空间内氧含量必须小于可能产生爆炸所需的极限氧浓度,或者使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不在爆炸极限浓度以内;
4、高处用火(含在多层构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用火)必须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
5、风力五级以上应停止室外的一切用火;
6、用火点周围半径30米内不准有易燃液泄漏,半径15米内不准有其它可燃物暴露;
7、用火作业结束后或下班前,用火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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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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