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标准分几级

生活常识 2023-05-12 15:54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大家好,下面心血管健康网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不知道轻伤鉴定多少级。下面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轻伤鉴定标准是最新的。

轻伤的鉴定标准是最新的。在我国的法律中,人们可以在发生伤害后向公安机关申请伤害鉴定。伤情鉴定是有一定标准的,只有达到这样的伤情才能认定为几处伤情。以下是最新的轻伤鉴定标准。

最新轻伤鉴定标准1

,大脑和脊髓损伤

1、轻伤。

a)头皮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20.0厘米

b)头皮撕脱伤总面积大于50.0cm2头皮缺损总面积大于24.0cm2

c)颅骨凹陷或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伤(裂);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创伤性硬膜下积液

f)创伤性脑积水;创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塞;创伤性低颅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引起的排便或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伤和撕裂伤。

2、轻伤二级

a)头皮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大于8.0厘米

b)头皮撕脱伤总面积大于20.0cm2头皮缺损总面积大于10.0cm2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大于50.0cm2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的神经功能障碍。

轻伤

a)有神经症状的头部创伤。

b)头皮擦伤面积大于5.0cm2头皮挫伤;肩胛下血肿

c)头皮伤口或疤痕。

第二,面部和耳廓受伤

1、轻伤。

a)面部单个伤口或疤痕长度大于6.0厘米;多处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10.0厘米

b)单一面积大于4.0cm2的巨大面部瘢痕;多块累计面积大于7.0cm2

c)面部小片状疤痕或明显异常色素,累计面积超过30.0cm2

d)眼睑损失相当于1/4以上的上眼睑。

e)一个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微外翻。

f)上眼睑的一侧下垂并覆盖超过1/2的瞳孔。

g)两个以上不同的眶壁骨折;单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个鼻泪管破裂;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断离、缺损或挛缩畸形累计量相当于一个耳廓面积的30%以上。

k)鼻子被切断或缺损超过15%。

l)因口唇分离或缺损而露出一颗以上牙齿。

m)4颗以上牙齿缺失或折断。

n)因受伤张口困难。

o)腮腺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导致一侧面肌部分麻痹,造成眼睑闭合不全或斜口。

2、轻伤二级

a)单一面部伤口或疤痕的长度超过4.5厘米;多处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6.0厘米

b)面颊穿透伤、皮肤伤或疤痕长度大于1.0厘米

c)口唇全层裂伤,皮肤伤口或疤痕长度超过1.0厘米

d)面部大块瘢痕,单个面积大于3.0cm2或多个累计面积大于5.0cm2

e)面部小片状疤痕或色素异常,累计面积大于8.0cm2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微外翻。

I)上眼睑的一侧下垂以遮盖瞳孔。

j)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溢的泪腺器官损伤。

l)耳廓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大于6.0cm

m)耳廓断离、缺损或挛缩畸形累计量相当于一个耳廓面积的15%以上。

n)鼻尖或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伴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2颗以上牙齿缺失或折断。

r)腮腺、颌下腺或舌下腺的实质性损伤。

S) I级因伤张口困难。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和单侧上颌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第三,听力装置的听力障碍

1、轻伤。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2、轻伤二级

a)创伤性鼓膜穿孔6周后不能自愈。

b)听小骨的骨折或脱位;听骨链固定术。

c)一只耳朵听力受损(≥41dB HL)。

d)一个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损失。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狭窄1/2以上。

第四,视觉装置的视觉障碍

1、轻伤。

a)外伤性青光眼,治疗后眼压难以控制。

b)一只眼睛完全虹膜缺损。

c)一只眼睛严重视力受损;双眼中度视力障碍。

d)一目了然视野半径在30o以下(视野有效值在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在50o以下(视野有效值在80%以下)。

2、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需要手术治疗;角度撤退;虹膜根部断裂或虹膜缺损超过一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血管翳或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创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引起明显瞳孔变形或瞳孔扩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觉

e)睑球粘连。

f)矫正视力下降至0.5以下(或与伤前相比下降至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下降至0.7以下(或与伤前相比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障碍者,伤后视力下降一级。

g)一目了然视野半径在50o以下(视野有效值在80%以下)。

动词 (verb的缩写)颈部受到伤害

1、轻伤。

a)颈前单个伤口或疤痕的长度大于10.0厘米;多处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16.0厘米

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个面积大于10.0cm2多块累计面积大于12.0cm2。

c)喉部损伤导致的语音或发音障碍。

d)咽或食管损伤,留下吞咽功能障碍(仅半流质食物)。

e)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2、轻伤二级

a)颈前单个伤口或疤痕长度大于5.0厘米;多处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8.0厘米

b)颈部前部瘢痕,单个面积大于4.0cm2,或两块以上累计面积大于6.0cm2。

c)甲状腺挫裂伤。

d)喉软骨骨折。

e)喉部或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显示窒息迹象。

六、胸部受伤

1、轻伤。

a)心脏挫伤引起的心包积血。

b)女性乳房x光损伤,丧失哺乳功能。

c)6根以上肋骨骨折。

d)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e)血胸、气胸或血气胸,伴有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双肺萎陷20%以上。

f)食管挫伤。

2、轻伤二级

a)女性乳房部分缺失或乳腺导管受损。

b)2根以上肋骨骨折。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受伤,造成皮下气肿1周,无法自行吸收。

f)血胸;胸部有气胸。

g)胸壁穿透伤。

h)胸部按压显示窒息迹象。

七、腹部损伤

1、轻伤。

a)胃、肠、胆囊或胆道不完全破裂。

b)肝包膜破裂;肝实质内血肿直径大于2.0厘米

c)脾包膜破裂;脾实质内血肿直径大于2.0厘米

d)胰腺囊破裂。

e)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2、轻伤二级

a)胃、肠、胆囊或胆道挫伤。

b)肝包膜下或实质出血。

c)脾包膜下或实质出血。

d)胰腺挫伤。

e)肾包膜下或实质出血。

f)肝功能损害(轻度)。

g)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

h)腹腔积血或腹膜后血肿。

I)腹壁穿透伤。

八、骨盆及会阴损伤

1、轻伤。

a)2处以上骨盆骨折;骨盆骨折异常愈合;髋臼骨折。

b)前尿道破裂需要手术治疗。

c)输尿管狭窄。

d)一侧卵巢缺失或萎缩。

e)阴x轻度狭窄。

f)龟x缺失超过1/2。

g)阴X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X皮肤面积的30%以上..

h)一侧睾丸x或附睾缺失;单侧睾丸X或附睾萎缩。

2、轻伤二级

a)骨盆骨折。

b)直肠或肛管挫裂伤。

c)单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伤;尿道挫裂伤

d)子宫挫伤和裂伤;一个卵巢或输卵管挫伤。

e)阴x裂伤。

f)女性外阴皮肤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4.0厘米

g)龟x零件缺陷。

h)阴x撕脱伤;阴X的皮肤伤口或疤痕长度大于2.0cm阴x海绵状出血和硬结。

I)阴-X壁穿透伤;阴囊皮肤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大于4.0cm血积于阴X,2周内未完全吸收。

j)一个睾丸的破裂、血肿、脱位或扭转。

k)一个输精管破裂。

l)轻度肛门x失禁或轻度肛门x狭窄。

m)轻度排尿困难。

n)创伤性流产不可避免;创伤性胎盘早剥。

九、脊柱肢体损伤

1、轻伤。

a)四肢任何主要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b)脊椎压缩性骨折超过1/3;两个以上椎体骨折;横突、棘突或椎弓三处以上骨折。

c)膝关节韧带断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长骨骨折愈合异常。

e)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两处以上骨折。

f)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

g)股骨颈骨折未见股骨头坏死,已行假体置换。

h)骺板骨折。

I)一只脚骨折或缺失超过10%;鞋跟断或缺失20%以上。

j)一只脚的第一个脚趾骨折或缺失;除了第一个脚趾以外,一只脚的任何两个脚趾被切断或缺失。

k)三个以上脚趾被切断或缺失。

l)除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之外的任何趾被切断或缺失。

m)四肢皮肤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大于45.0厘米

2、轻伤二级

a)四肢任何主要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体骨折或脱位(尾骨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创伤性椎间盘突出。

e)四肢主要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g)骨骺分离。

h)受伤引起的四肢大关节脱位。

I)第一趾缺失超过指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意两趾缺失指间关节以上;一个脚趾不见了。

j)两个指骨骨折;趾骨骨折合并跖骨骨折。

k)两个跖骨骨折或一个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舟骨骨折;跗跖关节脱位。

l)肢体皮肤上的伤口或疤痕长度超过10.0厘米;两处或两处以上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15.0厘米

X.手部受伤

1、轻伤。

a)手功能累计丧失达主要功能的16%。

b)一只手的拇指切断或缺失不超过指间关节。

c)一只手除拇指外的食指和中指离断或缺失超过远端指间关节。

d)一只手除拇指外的无名指和小指离断或缺失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2、轻伤二级

a)手功能累计丧失达到主要功能的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关节断裂或缺失。

c)两指骨线性骨折或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包括第二至第五指骨)。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完全掌骨骨折。

十一、体表损伤

1、轻伤。

a)累计挫伤面积达到体表面积的10%。

b)伤口或疤痕的累积长度超过40.0厘米

c)撕脱伤面积大于100.0cm2

d)皮肤缺损大于30.0cm2

2、轻伤二级

a)挫伤面积达到体表面积的6%。

b)单个伤口或疤痕的长度大于10.0cm多处伤口或疤痕累计长度超过15.0厘米

c)撕脱伤面积大于50.0cm2

d)皮肤缺损大于6.0cm2

十二。其他伤害

1、轻伤。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到体表面积的20%或IIO达到5%。

b)损伤引起的脂肪栓塞综合征(不完全型)。

c)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中度)。

2、轻伤二级

a)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到体表面积的5%或IIO达到0.5%。

b)呼吸道烧伤。

c)挤压综合征(I级)。

d)电击伤。

e)溺水(轻度)。

f)各种损伤引起的休克(轻度)。

g)呼吸功能障碍,窒息迹象。

h)面部异物残留;异物留在轨道上;窦内异物残留。

I)异物留在胸腔内;异物留在腹腔内;异物留在盆腔内。

j)异物留在深层组织中。

k)骨折内固定受损,需要手术更换或修复。

l)各种植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修复。

m)器质性勃起功能障碍(轻度)。

法医鉴定轻伤是有一定的参考标准的,这些轻伤法医鉴定的标准是心脑血管健康网带来的。我们可以知道,轻伤的标准对于受伤的不同部位是不一样的,根据受伤的程度也分为一级和二级。

最新轻伤鉴定标准2。

一、法医轻伤鉴定标准

轻伤的法医鉴定标准,其实就是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在处理相关伤害案件时,这一点非常重要。一般只有轻伤以上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下是轻伤司法鉴定的标准:一级。

1.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1)持续性植物状态;2)精神障碍或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四肢瘫(肌力2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排便功能严重障碍,排尿功能严重障碍。

1.2颈胸部损伤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3)心脏移植后,心功能ⅲ级;4)心肺联合移植后;5)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

1.3腹部损伤1)原位肝移植术后晚期肝衰竭;2)双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后,需要透析治疗维持生命;肾移植后肾功能衰竭。

1.4脊柱、骨盆、四肢损伤1)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2)两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各主要关节功能丧失达75%;3)两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第三肢任意两大关节90%僵硬固定或丧失功能。2第2级

2.1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1)精神障碍或严重智力低下,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需要帮助的人;2)三瘫(肌力3级以下);3)偏瘫(肌力2级以下);4)截瘫(肌力2级以下);5)非截瘫性运动障碍(重度)。

2.2头面部损伤1)毁容(重度);2)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损;3)双眼丧失或萎缩;4)失明5级;5)双侧眼睑严重变形(或眼睑下垂严重,覆盖全部瞳孔),并伴有3级以上失明。

2.3颈胸部损伤1)呼吸困难(极重度);2)心脏移植后;3)肺移植后。

2.4腹部损伤1)肝衰竭晚期;2)肾功能衰竭;3)大部分小肠切除后,消化吸收功能丧失,完全依赖肠外营养。

2.5脊柱、骨盆、四肢损伤1)双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以上缺失;2)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另两肢各有两个主要关节功能丧失75%;3)双上肢各主要关节牢固固定或功能丧失90%。

2.6体表及其他损伤1)皮肤瘢痕形成达到体表面积的90%;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第二,轻伤法医鉴定多久出结果?

法医鉴定人接到案件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送交办案单位(因功能损伤需要观察伤情变化期的除外);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办案单位;伤情复杂难以作出结论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移送上级鉴定机构。法医鉴定程序

1.法医鉴定主要接受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进行人身伤害法医鉴定的,应当委托县级公安机关法医进行初步鉴定,不得擅自进行。

2、受办案单位委托,不得以个人名义委托法医鉴定。

3.公安机关在委托法医鉴定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法医审查。受害方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诊断资料(x光、CT等。)等身份证明材料。

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并有义务确定鉴定时机。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司法鉴定。

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鉴定人所在地进行人身检查。

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不充分、不完整,发现新材料、回答新问题,办案单位可委托原法医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

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3.轻伤法医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运用医学、生物学、人类学、物理学、化学等方面的知识,对活体、尸体以及与人体有关的生物证据进行检验鉴定,从而得出死亡原因、损伤程度、凶器种类、血型分析、事实确认等结论性意见。

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鉴定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资料。

2.交鉴定费。

3.受理此案。

4.做出鉴定结论。

5.书面告知鉴定结论。

最新轻伤鉴定标准3

一、轻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1.《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2.《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害鉴定标准和受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符合即时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应当自受委托之日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3、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立即鉴定条件的,应在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鉴定的,应当在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

二、轻伤鉴定的标准

1.根据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标准,造成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力、视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碍的损伤,或者对人身健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损伤,包括ⅰ级、ⅱ级轻伤。

2.轻伤是指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伤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不属于轻伤。

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鉴定补偿标准

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以受害方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医疗费用收据为准;

2.误工费:按受害方上月基本工资标准计算赔偿(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认证,个体工商户税额由地税部门提供,失业人员按国家统计局年人均收入支付);

3.护理费: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患者需要护理的证明并提供护理时限,再按实际护士日均收入乘以护理天数计算;

4.赔偿费(这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如果是轻伤,基本没有赔偿费。属于重伤致残的,按照受害人所在地伤残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和伤残赔偿标准执行赔偿。如果假肢或辅助器具(轮椅等。)的,被告应当按照法院认定的责任程度予以赔偿。

伤情鉴定一般有10个等级,轻伤也包括在内。轻伤不仅可以索赔,故意伤害也会受到刑事处罚。

以上解释了轻伤鉴定标准分多少级。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心脑血管健康网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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