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大家好,下面心血管健康网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下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和资料。很多人还不知道。下面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
个人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对于在外打拼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随着房价的上涨,住房压力也随之增大,于是政府向这些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放开公租房政策,那么个人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让我们来看看。
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1
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
1、申请及申请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申请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申请和申请材料补正的,应当受理。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保、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请材料、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核。
审查可以采取文件搜索和证据收集、邻里访问和家庭调查的形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3.公示期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异议应当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绝复审、审核不合格,或者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驳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应当将经审核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税务等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和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天。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或者公示期内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驳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纳入轮候名单进行轮候。原地等待的申请人可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房源内自主选择具体房源,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个人如何申请公租房?
1.申请公租房的大学毕业生和创业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市区城镇常住人口户籍,或已登记居住并持有相应证件;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住房。
个人申请租住公屋的程序2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并在政策支持下,由各类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其他方式,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其租金相对便宜。
关于公租房,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申请。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去你户籍地址所在的街道(乡镇)居住地,确保申请窗口咨询,填表。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后,你会将备案表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第二步,市、区每年启动公租房摇号工作。可能会收到摇号通知,所以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址进行登记,才能参加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情况将向社会公示。
第三步:公租房具备入住条件后,各区住房保障办会告诉你按照摇号顺序选房,签订合同,一起办理入住手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3
一、个人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需要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条件。不同城市对申请公租房的收入要求不同。
二、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符合所在镇范围内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家庭收入证明;
(二)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示,期限为15日;无异议或者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当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将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开。
经审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以上说明了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心脑血管健康网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