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张勇光(第54人!张勇光回国投案(附百名红通最全信息整理)
张大伟回国自首 第54人!张勇光回国投案(附百名红通最全信息整理)
2018年7月28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委、省纪委监委不懈努力,张勇光主动回国投案并退赃。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54人。
张勇光,男,1982年出生,原系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民警,涉嫌受贿罪,2010年12月外逃至美国。2013年8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百名红通人员”
2015年4月22日,“天网行动”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公布的100人名单中,包括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都是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人员。
他们有什么特点?
?从被通缉者的年龄段看,以“50后”和“60后”为主,“60后”达49人,占了将近“半壁江山”。而“50后”有25人,占了四分之一。被通缉者的以男性居多,有77个男性和23个女性。
?从被通缉者的职位看,在100名外逃人员中,从中国企业外逃的达59人,占将近六成。从 系统外逃的人数达21人。,从金融领域外逃的有12人,从党委系统外逃的有4人,从事业单位外逃的有3人,从政协系统外逃的有1人。100人中48人曾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其他人员包括民警、会计、出纳、银行信贷员等。
?从可能逃往的国家和地区看,最多的是美国,有40人;为加拿大,有26人;,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也较多。
?从外逃年份看,上溯到1996年,下至2014年。在19年的跨度期间,有两个时间段外逃人员比较多。一个时间段是2001年至2002年,这两年均为9人。另一个时间段是2011年至2013年,这三年外逃人员分别是11人、10人、12人。到2014年,该数据回落到8人。
?从外逃人员案发地看,在广东、浙江、江苏等东南沿海省份的相对较多,广东15人;浙江8人;江苏、北京、河北各有7人;辽宁、山东、河南、云南、湖北各为6人;四川、福建各为4人;上海3人;吉林、山西、安徽、湖南、海南各为2人;黑龙江、内蒙古、广西、重庆、江西各为1人。
据悉,张勇光是继吴权深、常征、王雁威、王林娟、孔广生、赖明敏之后,广东追回的第7名“百名红通人员”。也是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的第54人。
已归案的54名红通人员
?从归案年份来看,2015年归案18人,2016年归案19人,2017年归案14人,2018年至今有3人归案。
?在归案方式上,54人中,劝返后回国自首39人,遣返2人(杨进军、李华波),抓捕11人(王雁威、付耀波、张清曌、裴健强、赵汝恒、詹再生、李远寿、钱增德、吴权深、孙新、戴学民),死亡1人(顾震芳),一人不明(方翠英)。
?从外逃时长(以到案年份减去出逃年份)来看,5年(含5年)以下有25人,5年到10年(含十年)有12人,10年到15年(含15年)有10人,15年以上有7人。其中逃亡时间最久的为黄红,1998年5月逃往美国,2017年7月回国投案自首,逃亡在外19年零2个月,是逃亡18年零1个月的朱海平,1998年6月逃往美国,2016年7月回国自首。逃亡时间最短的是黄水木,14个月,2014年5月逃往印尼,2015年7月回国自首。牛丽英逃亡17个月为第二短,2014年1月逃往加拿大,2015年6月回国自首。
?从涉嫌罪行来看,60%以上为贪污和受贿,还有挪用公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诈骗、滥用职权、骗取贷款等。
这已归案的54人现在境况如何?受到了什么样的惩处?
据统计,这54人中
?已作出判决的19名戴学民、李华波、孙新、牛丽英、黄水木、吴权深、钱增德、杨立虎、赵汝恒、裴健强、陈祎娟、付耀波、张清曌、常征、曾子恒、云健(别名方健)、张大伟、闫永明(别名刘阳)、杨秀珠;
?作出不起诉决定的2名朱振宇、张丽萍;
?撤案1名顾震芳(已死亡);
?法院已审理但尚未宣判的有7名李远寿、詹再生、黄玉荣、王雁威、唐东玫、朱海平、郭廖武;
?移送审查起诉或正在侦查的25名韩建鹏、杨进军、方翠英、邱渤海、储士林、巴连孝、周世勤、蒋谦、王诚建、王佳哲、李世乔、袁梅、任标、黄红(别名黄利)、刘常凯、王林娟、徐雪伟、郭欣、孔广生、贺俭、周骥阳、李文革、胡玉兴、赖明敏、张勇光。
在已作出判决的19人中,有人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为什么判决情况如此不同?
梳理发现,到案方式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刑期最重的李华波,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是被新加坡方面遣返回国。
?有8人属于被缉捕归案,分别是戴学民、孙新、吴权深、钱增德、赵汝恒、裴健强、付耀波、张清曌。和李华波相似,付耀波和张清曌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赵汝恒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相对较轻的是钱增德和裴健强,两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总体来看,缉捕归案的8人均被判处较重的刑期。
?与遣返、缉捕到案者的判决情况不同的是,10名劝返的“百名红通人员”刑期相对较轻,包括牛丽英、黄水木、杨立虎、陈祎娟、常征、曾子恒、云健(别名方健)、张大伟、闫永明(别名刘阳)、杨秀珠。处罚最重的是黄水木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是杨秀珠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0万元;张大伟因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免予刑事处罚;其余劝返的“百名红通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到五年。
?值得注意的是,54人中,还对2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朱振宇属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且系从犯,张丽萍经劝返归案、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分别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无论从轻还是从重,都是依纪依法,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在法律框架、法律规定内进行判决的。
,归案方式迥异,判处情况也截然不同,这充分体现了追逃追赃工作中宽严相济的政策,即对投案自首的依法宽大处理,对劝返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缉捕归案的从重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54人的不同境况释放了强烈信号。正如中央追逃办公告所说,我们正告在逃涉嫌犯罪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因为海外不是法外,外逃不是出路。
记者 林镇佳 整合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 贺依茜
红通外逃人员名单2019 近几年回国投案的红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