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津湖商标权(电影《长津湖》热播却被指侵犯商标权著作权 专家
什么?版权和商标权的区别是什么?电影《长津湖》大受打击却被指侵犯商标权。版权专家解读。
影红多吗?最近爆出来的电影《长津湖》,陷入商标权和著作权侵权风波。10月12日,电影《长津湖》的第13天,票房已经突破42.5亿,暂居内地影史总票房榜第六位。预测《长津湖》票房将达到55亿。虽然最终票房还不得而知,但已确认的信息足以让这部电影非同凡响。目前《长津湖》已经打破了26部影史记录。
《长津湖》的巨大流量,除了荣誉,还有侵权风波。近日,一名自称 导演郝平 贴出视频称电影《长津湖》侵犯了他人商标权,并打印了商标注册证,上面写着 长津湖 以及一个名为《冰雪长津湖》的工作登记证。
这一举动引起了许多网友的反感,甚至用 明显碰瓷 。我 恐怕事实没那么简单。,电影《长津湖》上映前,报名抢购 长津湖 成了媒体热议的话题。可见,电影《长津湖》遇到的问题至少提醒了影视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尽早布局。
对商标的曲解令人担忧。
《长津湖》被指控商标侵权,你可以 不要嘲笑。碰瓷 10月12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文对此事进行评论。
此前,更多的网友认为 导演郝平 很生气。高级律师 s在朋友圈的帖子是更具代表性的观点之一,被广泛引用 热情应该有底线。拿走 长津湖 商标来蹭长津湖大战的热情。商标权也有适用范围,对商标无休止的夸大和歪曲解读会给公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误导,令人担忧。
但不可否认的是,存在不容置疑的在先权利事实。 其他 在 ;;的口中。导演郝平 是北京点点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据了解,长津湖于2020年10月29日提交了长津湖商标注册申请,并于今年7月14日取得了商标注册证。国际分类涉及第41类教育和娱乐,包括除商业广告以外的电影 、电影放映和电影发行。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但这并不意味着电影《长津湖》涉嫌商标侵权。东吴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董在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表示,从法律上讲,长津湖现在可以认定为受众所熟知的外国地名。没有其他含义,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使用 长津湖 由于片名是对影片讲述的故事发生地的描述,实际上并不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所以不构成侵犯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电影既不是商品也不是服务,但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符号,这意味着使用 长津湖 电影中《长津湖》不是商标法意义上的。什么?s more是 长津湖 北京点点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的是41类,41类是和电影有关的,不是电影本身。
律师事务所商标部经理董也持相同观点。 电影名《长津湖》来源于战争遗址的名称,表示战斗发生在长津湖地区。当消费者
类似的纠纷往往有前车之鉴。
无论如何,这场风波是对影视行业商标保护的一次警醒。对于影视 者来说,一方面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另一方面要保护自己的权利,在电影拍摄或策划阶段就注册商标,为电影及其衍生品提供法律保护。
类似的教训在影视行业还有很多。2015年8月,电影《长津湖》上映后,大宇资讯公司将制片方告上法庭,认为对方侵犯了其《轩辕剑》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一审和上诉,2019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冰雪长津湖》作为电影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大宇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6.5万元。
2019年,王以侵犯其著作权等权利为由,将电影《轩辕剑传奇》的编剧、制片人北京马华趣影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该案历时两年,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侵权不成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很多制片方在电影上映前就开始布局知识产权,比如《轩辕剑传奇》 《财产继承者之“有钱了”》 《西虹市首富》等电影早在电影上映前就被注册为商标。
甚至有电影制片人的布局被称为 疯狂 。比如《少年的你》一炮而红后,制片方光线传媒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多达1820件,大部分商标都与《刺杀小说家》电影有关,包括很多电影故事中的人物名字,如哪吒、殷太太、敖冰、莫托哪吒等。光线传媒的这种行为一度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支持者认为,生产商为其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无可厚非,反对者则指出,短时间内大量注册商标有囤积之嫌,而哪吒是大众熟知的神话人物。被垄断合理吗?
预先布局商标以防止域名抢注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可能是频繁 域名抢注 影视行业知名IP的。根据 中国电影票房。国家电影局的App,2020年,中国内地电影总票房已经达到202.74亿元。电影市场的繁荣也导致了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增加。
见的是版权和商标。爆款电影名称被抢注事件更是时有发生,《战狼》《你好,李焕英》都曾遭遇过类似事件。而此次的《长津湖》也是抢注的对象,记者10月12日晚在中国商标网上检索到28件“长津湖”商标申请。其中,电影《长津湖》的出品方——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3件,分别为41、28、16类,为2021年9月24日申请;北京加点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4件,分别为2020年12月28日申请的9、11类,2020年9月24日申请的41、35类。
两者在41类上构成重合。董炳和告诉记者,北京加点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经在第41类服务上获准注册“长津湖”商标,这对博纳影业在第41类服务上注册“长津湖”商标构成了法律上的障碍。
“博纳影业的商标申请有一定困难,因为有在先商标,按照商标行政审查流程,可能后续会被在先商标阻挡。”董晓萌说。
董晓萌建议,影视行业可以在先布局商标,事实上,布局商标主要目的是为了后期推出周边产品做准备,或者是防止日后他人蹭片名热度而牟利。
回到“长津湖”侵权风波中,据媒体报道,在博纳影业的电影《长津湖》开机4天后,就有其他公司申请“长津湖”商标注册,抢得在先权利。而如果真的因为在相关类别上已有相同商标,博纳影业的商标申请被驳回,那么对于投入大量心血 电影《长津湖》的博纳影业而言,无疑是一大遗憾。其他影视出品企业应从中引以为鉴。
不过,也要注意避免将风险过度夸大,董晓萌提醒,“如只是电影本身片名,并无布局商标的绝对必要性,根本原因还是,独立片名本身,不属于商标性使用”。(记者 张维)
来源法治日报
长津湖的著作权属于 人吗 长津湖侵犯了商标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