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厦门房产备案登记流程)
土地备案登记怎么备案 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办理指南
买房之后,房屋都是需要进行合同备案的,因为没有备案的房屋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也不能杜绝开发商一房二卖的现象。
那么要如何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纸介)或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合同登记备案的。
申请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司法处置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提交购房款缴入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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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外文文本的申请材料应附经公证或认证的汉字译本。
2.委托他人办理土地房屋登记,委托人属自然人的, 人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出示 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也可以和 人共同到登记机构办理授权委托。委托人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出示 人身份证原件。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其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应当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3.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原件比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4.原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变更的,须先办理变更手续。
5.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已设定抵押权的,应先办理商品房分摊土地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或该单元的抵押权注销登记。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各部门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1、申请登记事项是否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是否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是否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办理结果
受理岗位应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或应补齐的材料。
二、审查
办理人:各部门经办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1、在限购政策执行期间,查询购房人是否符合购房条件;
2、涉及司法处置的,核对系统信息与司法处置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3、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核对购房款缴入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凭证;
4、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已设定抵押权的,应先办理该单元的抵押权注销登记;
5、已办理商品房待售证的在待售证上盖注销章;
6、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纸介)中签字盖章或出具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结果
审查岗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三、决定
办理人:各部门经办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办理结果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办理申请事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EMS邮政速递送达或申请人至发件窗口取件。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1、3、6-9、18、20-26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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