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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识 2023-05-15 19:41生活常识www.xinxueguanw.cn

脸部骨裂属于几级伤残 【法治热点】

老人购物乘扶梯摔伤 超市保障缺位需担责

2021年9月7日,76岁的刘大爷到某超市购物,买完东西后乘自动扶梯过程中,摔倒在扶梯上。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将扶梯关停,并将其送到了居住小区楼下。在刘大爷子女的陪伴下,他们一起到医院进行诊治。经诊断,刘大爷右侧股骨颈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事后,原告刘大爷一纸诉状将该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面对起诉,超市辩称,刘大爷摔倒受伤是由于自己不小心,提着他自己买的东西没有按安全乘梯要求正确乘扶梯造成的,不是因为扶梯光滑造成的,其应自行承担责任,超市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针对双方的各执一词,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看了超市的公共视频,画面显示,事发当天,扶梯运行正常,原告是站在扶梯上,但没有按照安全乘梯要求,手扶扶梯靠右等候扶梯自动上升,而是违反乘梯规定,在正常上升的扶梯上自行攀登而摔伤。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刘大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告处购物,其应对自身年龄、身体状况及其所处周围环境有清醒认识,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刘大爷持物乘梯自身缺乏谨慎注意义务,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超市虽主张设有安全乘梯提示牌,但未能证明其在电梯口设有专人看护帮扶等完全尽到了安全防范措施,故从公共安全和利益衡量角度考虑,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认定原告的损失为5万元,根据超市与刘大爷的过错程度,酌定超市赔偿刘大爷损失的40%,即赔偿2万元。

将工业盐假冒食用盐进行销售 刑罚、惩罚性赔偿一个都不能少

2021年,王某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购进大包装工业盐假冒食用盐在涉县进行销售,所销售范围涉及食品加工作坊、普通群众等,非法获利400元。经鉴定,王某某销售的盐产品为未含碘的工业盐,长期食用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不能作为食用盐在涉县等缺碘地区进行销售。王某某销售假盐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接到案件线索后,迅速固定证据,经公告后,依法向涉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王某某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承担其销售价值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经公开审理后,涉县法院支持了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判令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公益赔偿金4000元,现已全部缴纳到位。

缓刑考验期内醉驾 法院判决: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日前,肃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李某曾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后,在缓刑考验期满前醉酒驾驶机动车,再犯新罪,遂被法院依法撤销原刑事判决的缓刑部分,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4月16日22时47分左右,被告人李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他人,沿G240国道由北向南行驶到后堤村信用社门前路段时,与孙某驾驶的轿车左转弯掉头时相撞。经鉴定,李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31.84mg/100ml。被告人李某因保险诈骗罪于2020年4月28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这次醉驾正值缓刑考验期限内。

肃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依法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自首及认罪认罚情节、悔罪表现,依法判处:撤销法院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李某宣告的缓刑部分;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与所判保险诈骗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4000元。

丈夫婚内赠予情人379万元,妻子起诉返还,法院宣判

近日,辽宁庄河法院发布一起案件。李女士结婚已30年,意外发现丈夫有出轨行为并赠与情人钱款379万元,后诉至法院,要求情人小霞全额返还钱款。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赠与情人,侵犯李女士的财产权益,也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该赠与行为无效,判决小霞返还李女士379万余元,本案已于近日生效。

男子用嘴偷吸路边摩托车的汽油被拘

因近期油价上涨,北京一对情侣竟动起歪心思,盯上路边摩托车的油箱。警方调取监控发现,盗窃时,女子在一旁望风,男子则用吸管吸取出摩托车油箱的汽油,灌到自己油桶内。经查,两人共盗窃5升汽油,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来源|河北法制网、中国普法

编辑|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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