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申请流程(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呼和浩特失业金能领取多长时间 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方式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 “ 个人网上服务大厅”(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o gin)或下载“青城智慧人社”手机APP, 提供二代社保卡(二代社保卡不是中国银行的,提供中国银行储蓄卡)进行网上申领。
(三)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第1-12个月按照我市更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 13-24个月按照我市更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取暖期发放取暖补贴、按通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农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
(一)农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条件
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二)农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方式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 “ 个人网上服务大厅”(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o gin)或下载“青城智慧人社”手机APP, 提供二代社保卡(二代社保卡不是中国银行的,提供中国银行储蓄卡)进行网上申领。
(三)农牧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
农牧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的,一次性发给本人 2个月的生活补助金;连续工作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生活补助金,更高不超过12个月。生活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领取生活补助金的农牧民合同制工人不享受取暖补贴、价格临时补贴、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续发失业保险金
(一)续发失业保险金条件
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续发失业保险金办理方式
不需要个人提供资料,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
四、失业补助金申领
(一)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方式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 ogin)提供二代社保卡(二代社保卡不是中国银行的,提供中国银行储蓄卡)进行网上申请。
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办理失业登记。
(三)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发放标准
按我市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采暖补贴、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五、临时生活补助申领
(一)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方式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 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http://106.74.0.244:8081/personlogin/#/personl ogin)提供二代社保卡(二代社保卡不是中国银行的,提供中国银行储蓄卡)进行网上申请。
申领临时生活补助不需要办理失业登记。
(三)临时生活补助发放标准
临时生活补助按照我市城镇低保标准发放。
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 5181308 新华大街87号奈伦国际B座三楼服务大厅25、26号窗口
清水河县就业服务中心 7912874 清水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
和林格尔县就业服务中心 7191512 和林格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中厅)
托克托县就业服务中心 8564089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武川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8821758 武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一楼
土默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 8162627 土默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13办公室
来源失业保险二科#349楼904室”微信公众平台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