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一、疫情防控责任事件回顾(中铁十一局篇,2022年)
在防疫的重要时期,中铁十一局面临的考验重重。关于该局在疫情防控中的责任事件,让我们一竟。
中铁十一局的党委书记与董事长陈志明因政治站位不高,对在京项目的聚集性疫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这一关键时刻,中铁十一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龙信桥也未能幸免,因对分管区域项目的聚集性疫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的处分。这充分表明中铁十一局在疫情防控中的责任重大且不容忽视。
京津冀指挥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王刚因在京项目日常防疫督导不力,思想麻痹大意而受党内警告处分。三公司党委书记罗力军因政治敏感性不足,防疫主体责任缺失导致疫情扩散,被严厉地免去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与此三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金川也因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更令人震惊的是,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关联人员中的刘某某等25人因隐瞒行程、编造虚假信息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其中四人更是被刑事立案侦查。这一系列事件为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二、施工管理与违纪问题曝光
中铁十一局在施工管理中同样存在问题。三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项目部负责人周宗敏因施工违规被撤销职务并受到处罚。四公司项目部三分部党工委书记柯昌旺也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更令人痛心的是,某些主管及责任人不按技术标准施工、使用不合格建材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处罚款。这些事件不仅暴露了中铁十一局在施工管理和疫情防控中的漏洞,也对其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三、组织问责与整改措施
中铁十一局党委及三公司党委因疫情防控不力被严厉通报批评。三公司因施工违规被责令改正并罚款43.836万元。这些事件不仅是中铁十一局的警钟,更是对整个行业的警示。在面临严峻挑战的时刻,各单位应深刻反思、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对于违纪违法行为,应坚决予以打击,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和声誉。
这一系列事件提醒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为行业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