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托关系给儿子上中学被骗

近年来,涉及家长因轻信他人关于“托关系入学”的承诺而遭受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这些案件不仅揭示了家长对教育资源分配的误解,也警示我们社会的教育公平宣传与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以下是针对这些案件的详细报道及法律警示:

一、典型案例

在江苏盐城,王女士为了儿子能进入一所重点中学,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自称与教育局有“深厚关系”的许某。她先后支付了97万余元和贵重礼品给许某,而许某则伪造身份,谎称已经办妥入学事宜。最终,王女士发现被骗并选择了报警。许某因此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0万元。

而在陕西渭南,李女士为了孩子能进入前进路中学,支付了1.5万元给鹏某办理入学手续,但鹏某在收取费用后一直拖延,并最后要求追加费用并失联。律师指出,鹏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宁波的薛女士身上。因孩子户口不符合入学条件,她支付了10万元“打点费”给自称有“内部关系”的朱某某等人,但最终孩子未能入学。警方介入后,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退款。

二、诈骗手法大介绍

这些诈骗案件的手法有着共同特征:不法分子会虚构人脉关系,如自称是“教育局内部人员”或“学校领导亲属”等,以博取家长的信任。他们利用家长对孩子的教育焦虑心理,以“名额有限”、“需要紧急打点”等话术诱导家长支付高额费用。在收到钱后,他们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时间,甚至直接失联。

三、法律后果严肃警示

此类行为已涉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如盐城的许某和宁波的朱某某等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钱款,但需要注意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四、警方提醒家长注意

针对此类诈骗案件,警方提醒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入学手续,教育部门是严格按照学区划分政策执行的,不存在“花钱疏通”的可能性。对于自称能“包办入学”的人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承诺。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这样有助于快速追损。

这些案件不仅给家长敲响了警钟,也提醒我们社会需要加强对教育公平的宣传与监管力度。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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