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集中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国家卫健委

人民网北京报道,在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针对如何做好集中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

周宇辉介绍,对于正在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除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他们的健康安全也被高度重视。为此,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全面落实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隔离区域配备了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制定了相应的紧急处置预案。对于那些有基础疾病的隔离人员,也准备了他们常用的药物,确保他们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严格加强隔离点的卫生防疫要求。隔离点会定期进行全面的消毒管理,并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尽可能降低疾病的传播风险。

集中医学观察点所在的区县都会成立心理疏导和社会服务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这不仅是对隔离人员进行人文关怀的一种方式,也是为了在必要时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和服务。

关于入境人员的隔离问题,周宇辉明确表示,按照现行规定,非“四类”人员(即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人员)在第一入境点接受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如果隔离期间一切正常,并且满足转为居家医学观察的条件,他们可以在隔离期满后返回居住地,但回家后仍需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直至满14天。这不仅体现了我们对疫情防控的严谨态度,也展现了我们对每一个人的关心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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