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心律失常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治疗篇
了解心律失常的性质和原因,是治疗心律失常的第一步。心律失常,这一心脏节奏的紊乱,其背后可能隐藏着多种不同的原因。对于每一位患者,都需要量身定制的治疗方案。
1. 明确心律失常的性质
每一种心律失常都有其独特的表现。偶尔的心律不齐可能并不需要治疗,而某些如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完全房间传导阻滞等,则可能对血流动力学产生显著影响,需要紧急处理。
2. 探寻病因,纠正诱因
心律失常不仅仅是心脏的问题。感染、药物中毒、代谢异常等都可能引发心律失常。通过深入分析病史、体检和实验室数据,我们可以找到心律失常的源头,并通过简单治疗这些原因来消除心律失常。
3. 关注心律失常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
同一类型的心律失常,在不同患者身上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健康的儿童可能仅有轻微的心悸、头晕等症状,而婴幼儿或心脏病患者则可能出现更严重的症状,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我们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面色、呼吸、血压等,及时对明显影响血流动力学的心律失常进行治疗。
4. 了解抗心律失常药物
对抗心律失常,药物是重要武器。我们需要了解各种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药理作用、用法、剂量、药效时间等,以便为患者选择合适的药物。
5. 对症治疗与严重心律失常的应对
除了抗心律失常药物,还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对症治疗,如给氧、纠正酸碱平衡、控制心力衰竭等。对于严重的心律失常,如完全性房间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等,我们需要密切监测心电图,做好急救准备,包括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复律等。
6. 特定类型心律失常的治疗
新生儿窦性心动过速:多见于健康儿童,通常无需治疗。但如果找到病因,应治疗原发病。
窦性心动过缓:主要针对原发病进行治疗。如果心率低于70次/min,可以使用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等药物提高心率。
窦房结功能不良:积极治疗原发病的给予氧疗、维生素C等心肌营养药物。对于严重的心率过慢,可以使用起搏器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大多数预后良好,但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治疗方法包括刺激迷走神经、药物治疗等。药物治疗如、普罗帕酮(心律平)、普萘洛尔(心得安)、三磷腺苷(ATP)等。药物治疗时,必须同时进行心脏监测。对于心律失常的治疗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的治疗方案的制定并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的最大化。针对心跳异常的状况,我们必须采取迅速而有效的应对措施。一旦心率骤降至窦性心律,必须立刻停止相关注射,以避免心脏骤停的风险。刺激迷走神经可与药物如洋地黄协同作用。对于存在严重传导障碍的儿童,应特别谨慎使用上述方法。
若药物治疗无效,我们可采取超速抑制措施。将食道电极置于儿童食道心房中,以超过室上心动过速率的超速起搏来抑制异位节律点。这样,窦房结可恢复兴奋并下传,使窦性心律得以恢复。
在药物治疗同样无效的情况下,复律也是一种可选方案。通过体外同步直流,配合心电监测,剂量控制在5至15瓦秒之间。但术前应停用洋地黄1至2天。
为了防止复发,我们可采用进行维持治疗,时长为6个月至1年。
另一方面,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在新生儿中较为罕见,却是一种严重的心律失常。它可能导致心脏输出减少,表现为心源性休克和心力衰竭等症状。儿童可能出现面色苍白、心音低沉、血压下降等问题。对于这种状况,首先应进行病因治疗。可以使用利多卡因等抗心律失常药物进行紧急处理。如果药物治疗无效,还可以考虑使用直流转复。
对于过早搏动的情况,如果新生儿期前无原发性收缩,一般预后较好,常在一月内消失。如果期前收缩伴随原发性疾病,应当优先治疗原发病。如果期前收缩频繁并发展为心动过速倾向,则应使用普罗帕酮等抗心律失常药物进行治疗。
至于房室传导阻滞的治疗,首先要寻找并治疗原发病原因。如果心率过慢或有自觉症状,需要使用药物来改善房室传导并增加心率。例如异丙基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都是常用的选择。对于由心肌炎引起的后天性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可以使用皮质激素进行治疗。对于先天性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如无症状则不需治疗,但出现特定情况时应安装永久性心脏起搏器。
心律失常的预后取决于其类型和病因。生理因素引起的心律失常通常预后良好,而伴随器质性心脏病和并发症的心律失常则可能具有较高的死亡率。对于心跳异常的状况,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