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绞痛用药讲究姿势:药物要新 事不过三

心脑血管 2017-09-28 09:46心脑血管疾病www.xinxueguanw.cn
 

  用药原则:药物要新 事不过三

  患有等心脑血管疾病,会引发心绞痛。心绞痛的部位多在胸骨中下位置的深部,呈紧缩、压榨性的痛感,并向左肩、背部以及下颌颈部放散,一般持续10—15分钟,常伴有、及感等症状。

  治疗心绞痛通常采用,服用救心丸要遵循以下原则。

  原则1、药物要“新”

  病人随身携带的“救心药”要及时更换。病人可每2—3个月内检查一次“救心药”,若将其放在舌下含服后没有快速溶化,并且没有往日特有的“麻辣感、烧灼感、透心感”或“苦辣味”,则说明药物可能已失效,应及时更换。

  原则2、讲究姿势

  病人在服“救心药”时最好取坐姿。一旦心绞痛发作,患者应马上就地坐下来再服药。这是因为,站着服药易导致脑供血不足,引起,躺着服药时,体内大量的血液会回流到心脏,加重心脏负担。

  原则3、舌下含服

  服药时最好不嚼服和吞服。这是因为,舌下毛细血管丰富,吸收快,能直接作用到心脏,弥散到全身。嚼服会让大多药物留在牙齿上,效果不好。吞服的作用更大打折扣,因为药物经过胃肠道,90%的会遭破坏,降低药效。

  原则4、事不过三

  病人在出现心绞痛的症状后,反服用“救心药”不应超过三次。若病人在服“救心药”后,疼痛得不到缓解,则应在10—15分钟后再服一次。病人在如此重复服药2—3次后,疼痛仍不能缓解,就要考虑心梗或其他病症。需要注意的是,心绞痛发生后,服用1次硝酸甘油还没有缓解,就应做好就医准备,其余两次药可以在路上吃,以免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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