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治疗时的选择标准

心脑血管 2017-09-28 06:25心脑血管疾病www.xinxueguanw.cn

(1)神经功能缺损由引起,史。

(2)神经体征不能自然恢。

(3)血压控制于收缩压<185mmHg,舒张压<110mmHg。

(4)神经体征较严重且不是孤立性的。

(5)体检时无活动性或急性(如骨折)的证据。

(6)未口服抗凝药,如口服抗凝药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应<1.5。

(7)排除(SAH),最近48小时内如进行肝素治疗,aPTT应在正常范围。

(8)症状出现3小时内进行治疗。

(9)血小板计数>100×l09/L。

(10)最近3个月无头部创伤和病史。

(1l)排除血糖浓度<40mg/dl或>400mg/dl。

(12)最近3个月无。

(13)无发作后遗留神经功能缺损的。

(14)最近21天无胃肠道或泌尿道出血。

(15)CT排除多个脑叶梗死(低密度范围>1/3大脑半球)。

(16)最近l4天无重大手术,患者家属理解治疗的可能危险性和益处。

(17)最近7天无不可压迫部位的动脉穿刺。

(18)头颅CT提示陈旧性腔梗或白质疏松并非溶栓的禁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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